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主要情形,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三种情形分别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主要情形,用人单位需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三种情形分别为: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行;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提前通知等规定旨在减少劳动者失业损失,经济补偿是对其损失的弥补。一、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主要情形,且需提前通知或支付额外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新安排工作,这体现了对劳动者健康权益的保障,避免其因疾病等原因而被迫继续工作或被随意辞退。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行,是为了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匹配度,提高工作效率。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不成解除,这适应了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变化。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月工资,是给劳动者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新工作,减少其因突然失业带来的经济损失。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解除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获补偿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同时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劳动仲裁等方式主张补偿权益。
三、非过错性解除合同需支付多少赔偿
非过错性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注意,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证据、细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在探讨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当出现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能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又是如何确定的?另外,用人单位在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履行哪些法定程序,若未履行又会面临什么后果?这些都是在实际职场中可能遇到的重要问题。倘若你对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法定程序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循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者同时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补偿金。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分为劳动者过错和用人单位过错两种情况。
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形是: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是: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关系中可能会存在过错的当然不只局限于劳动者,劳动者本人对自身在工作过程中有没有存在着过错肯定也是心知肚明的。如果是因公司的过错致使员工必须要解除劳动合同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比如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这些过错行为,那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