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企业合同

“代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导读:代发工资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哦。要是只有工资代发,却没有劳动管理以及工作安排等方面的证明,那就很难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啦。不过呢,如果在代发工资的同时,...

导读:代发工资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哦。要是只有工资代发,却没有劳动管理以及工作安排等方面的证明,那就很难认定存在劳...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代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代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导读:代发工资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哦。要是只有工资代发,却没有劳动管理以及工作安排等方面的证明,那就很难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啦。不过呢,如果在代发工资的同时,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并且获得薪酬,而且这些劳动还是业务的核心部分,那一般就其实可以确认劳动关系是存在的啦。

一、“代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单纯的代发工资并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若仅仅存在薪资代发这一行为,却缺乏其他能够证明在劳动管理、工作安排等方面的证据,那么就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然而,倘若在代发工资的过程中,劳动者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并支付薪酬的劳动活动,并且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构成了用人单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此情况下,通常其实可以被认为双方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代发工资时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认定代发工资时的劳动关系,可从以下方面考量。首先,工作场所及工作内容,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场所从事特定工作,且工作内容符合用人单位业务范围,这是重要因素。其次,劳动管理,包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考勤管理、工作安排、规章制度的遵守等方面,若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有助于认定劳动关系。再者,支付凭证,除代发工资外,还需查看其他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等证据。若这些方面综合体现出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接受其管理、安排工作并获取报酬,一般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仅依据代发工资这一单一因素认定。

三、代发工资的情况下是否存在劳务关系

在代发工资的情况下,不一定就存在劳务关系。如果一方只是单纯地代替另一方发放工资,而双方之间没有其他关于劳务提供、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约定,那么通常不构成劳务关系。

然而,如果代发工资是基于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按照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且代发工资只是履行支付报酬的一种方式,同时双方在其他方面也符合劳务关系的特征,如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等关系,那么就可能存在劳务关系。

总之,不能仅依据代发工资这一事实来确定是否存在劳务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行为和约定等因素。

代发工资非劳动关系唯一凭证。仅薪资代发无劳动管理、工作安排等佐证,难定劳动关系。若代发同时,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其安排并支付薪酬的工作,且劳动为业务核心,则通常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代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代缴社保,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用工关系的,则不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缴纳社保的主体是成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会保险,则是依法不予认可的。

一、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是存在用工,即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没有用工关系,仅凭社保缴费记录凭证,不能证明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

2.代缴社保违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缴纳社保的主体是成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另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为属地登记,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办理。

总之,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我们的建议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在法律上是不允许。

二、异地人员自己如何缴纳社保?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仅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



“代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代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相关拓展阅读

代缴社保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导读:代发工资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哦。要是只有工资代发,却没有劳动管理以及工作安排等方面的证明,那就很难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啦。不过呢,如果在代发工资的同时,...更多“代发工资”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