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法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法人的权利有什么)

权利: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法人在民事活动中有哪些权利”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法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法人的权利有什么)

法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义务: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法人享受的权利有哪些

法人的权利有: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就是法人,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大部分情况下,与任何人无关。

公司设立,法人的权利即存在,公司注销,法人权利终止。公司代表法人权利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享受的权利是:

1、可同时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的权利;

2、对内管理公司事务的权利;

3、对外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

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都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具体由谁担任,依照公司章程规定。

不是公司股东的人(例如经理),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作为股东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非股东的经理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是法律设定的民事主体,与自然人有很大不同,法人是否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呢?《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样,是法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性质上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是一样的,是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是法人能够以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机构或者代理人来实现的。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取决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对法人设立等的审查批准,不同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法人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范围就是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范围。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与自然人有很大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自然人的权利能力通常没有多大差别,基本上是相同的,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取决于成立的宗旨和任务,差别可能是很大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如婚姻、收养、继承等,而某些民事权利能力只有法人才能享有,如烟草、黄金等只有法人才能经营。

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 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一)二者性质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公民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二)开始时间不同。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即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达到一定年龄。

(三)持续的时间不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不仅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而且还必须具备健全的智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综上所述,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法人参与经济活动时,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按照自己的意志参与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能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的权利有什么

法人的权利有: 1、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2、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3、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 4、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民法典法人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1、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民事权利内容

(1)财产权与人身权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分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支配权的特点主要在于:第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如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房屋;第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权利。请求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不能直接取得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行为间接取得。请求权是由一定的基础权利派生的权利。如出卖人请求支付价款的请求权是基于其债权产生的,所有人在其财物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有请求占有人返还的权利是基于所有权产生的。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绝对权与相对权

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即为绝对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须借助义务人行为的介入才能实现其权利。相对权是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指两项在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如一债权人享有担保权,该债权人享有的债权为主权利,其享有的担保权就是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

根据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与救济权。

原权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如某甲的房屋被乙侵占,甲要求乙返还房屋的权利属于救济权,甲对其房屋享有的所有权属于原权。

(6)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非专属权,是指具有移转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

法人享有的人身权包括

法人享有的人身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健康权等。

1.法人的定义

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或机构。

2.法人享有的人身权

与自然人一样,法人也享有一定的人身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健康权等。这些权利可以保护法人的人身尊严,防止他人侵犯法人的合法权益。

3.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法人享有使用其名称的权利,并在该名称被他人使用时要求其核准或纠正。也就是说,在商业交易、商标注册以及其他属于法律授权的行为中,法人可以享有其名称的独占性权利,并有权拒绝他人以其名称进行商业活动。

4.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法人享有以自身形象在公众场合亮相的权利。比如在广告宣传、商业推广、影视作品等领域中,法人都享有使用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同时,法人也可以要求他人不使用其肖像,并且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公开其肖像。

5.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法人享有传播自己真实信息、保护自己荣誉声誉的权利,并防止他人恶意诽谤。法人的名誉声誉是其商业信誉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名誉权的保护对于法人具有重大的意义。

6.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法人享有表彰和奖励的权利,并对未得到相应表彰的行为表示反感。荣誉权的保护,可以推动法人突破自我,不断探索创新,增强竞争力和核心价值观。

7.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法人享有不受他人干涉个人生活和权益、保护个人隐私安全的权利。在信息时代,隐私权被重视的程度更加高涨,法人需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权,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合法有效。

8.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法人享有接受医疗、预防疾病和享受健康环境的权利。法人也需要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积极预防和治疗疾病,同时推进医疗技术发展,提高整体健康水平。

综上所述,作为一种特殊的主体,在保护自身权益方面,法人享有一系列的人身权,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法人的基本权益。

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哪些

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以下: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4、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5、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6、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7、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8、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9、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10、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11、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2、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名称权:

1、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2、名称权是人格权,所以人身权包括名称权。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

3、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4、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侵犯名称权的情况具体如下:

1、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企业名称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因此,企业名称转让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2、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和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3、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4、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人身权利的内涵具体如下:

1、权利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利益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权利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要求义务人不为一定行为;

3、权利人有权在自己的人身权利遭到侵害或义务不履行义务时,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名称权是法人、非法人等组织才享有的,人身权包含了名称权,名称权属于人身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法律权利

法定代表人有以下权利:1、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2、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法人的权利有什么)

好了,今天关于“法人在民事活动中有哪些权利”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法人在民事活动中有哪些权利”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