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付首付(婚前男方付的首付,婚后写上女方名字有用吗)
导读:男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后,将女方姓名加入产权,再进行结婚是可行的。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后按揭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资产。若离婚,对方有权要求合理划分...

男方付首付
导读:男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后,将女方姓名加入产权,再进行结婚是可行的。 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后按揭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资产。若离婚,对方有权要求合理划分此部分。若婚后购房,无论谁署名或付款,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一、男方付首付,加女方名字,再结婚其实可以吗
在婚礼前期的筹备过程中,已经完成了房屋首付款的支付,剩余部分则按照银行规定办理按揭手续。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房产权证书上仅体现在某一方(或者再加上该方的父母)的名义之下,那么该套房产将被视为个人婚前所拥有的财产,然而,在领取结婚证明文书之后,所支付的按揭部分便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
当涉及到离婚事务时,另一半有权提出对这一部分进行合理的划分。另一方面,倘若在婚后购买房屋,无论是在房产权证书上署名的对象,还是首付和后续款项支付的主体,甚至是付出更多的一方,他们均有权利分享这套房屋成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男方付首付款分手后怎么办
在婚姻缔结之前,如果男方以其个人财力支付了房产的首次购买款项并将所有权登记在他自己的名下,那么此项资产应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物。
然而,对于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的房贷部分,应对女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此外,在结婚前一方签署不动产买卖合约之时,若是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申请了贷款,而在婚后则是使用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来偿还贷款,若此时不动产的所有权已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关于该不动产的处置问题,其实我们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男方支付房地产首期付款之后,经由女方同意,将其姓名添入产权登记册中并完成婚约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且可行的操作方式。在此之前所支付的首付款项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然而,自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日起,后续的按揭还款部分便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不幸面临离婚的情况,另一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合理的分割请求。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房产,只要房产证上有任何一方的名字或者是由任何一方支付了房款,那么该房产都将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婚前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结婚前男方首付并且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离婚房子也是归男方的。因为,这种房产在法律上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尽管是结婚以后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的贷款,但是因为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在分割的时候是产权归男方,但是男方要把女方偿还贷款的部分全部还给女方。一、婚前男方首付男方名字离婚房子归谁?
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返还。
二、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三、离婚时婚前财产怎么分割?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1、约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其实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法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见,生活中很多人都误以为只要是自己和丈夫共同偿还的房贷,肯定该套房产就是属于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共有财产的。但真正了解了法律以后就会知道,房产证上的登记还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参考因素的,除非是男方付的首付,结婚以后又把女方的名字给加上去了,这样才会按照共同房产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