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婚姻(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导读:婚姻撤销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流程:受胁迫方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审理,判决撤销婚姻并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

如何撤销婚姻
导读:婚姻撤销的法律规定及操作流程:受胁迫方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简易或普通程序审理,判决撤销婚姻并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有异议,可上诉。撤销后,法院收回结婚证书并发送生效判决至婚姻登记机构。一、如何撤销婚姻
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婚姻的撤销权其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行使。具体而言,由人民法院对申请撤销婚姻的个案进行裁决,从而实现撤销的目的:
首先,若受胁迫的一方希望终止这段婚姻关系,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请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来审理此案;
其次,对于所有要求撤销婚姻的诉讼请求,都必须以判决的形式作为最终结果,而非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这是因为,婚姻的有效性只能基于客观事实,依法予以确认,而不能仅仅取决于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在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时,人民法院还需对相关的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做出处理,这些问题的处理方式既其实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也其实可以采取判决的方式;
最后,如果对撤销婚姻的一审判决存在异议,当事人其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婚姻后,应收回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发送至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如何撤销房屋备案合同
撤销房屋备案合同的途径主要包括: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行使撤销权;
当具备法律所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时,相应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或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从而撤销该协议,如因重大误解而引发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享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的权利;
除此之外,在符合法定其他相关条件下同样也其实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如何撤销婚姻”,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其实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撤销请求进行受理,在受理之后会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果核查没有问题的话就其实可以批准撤销,并且公告社会。在现实生活和工作状况中,不同的效力情况对应着不同的解决方案,例如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对应着双方的主体都是合格的,并且是以完全自愿的方式,合法的手段来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般要经过申请、审查、批复三个阶段。
结婚登记双方自愿的进行结婚这一行为,并且改变身份为夫妻,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它也要受到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约束。也就是说,结婚登记这一个行为也其实可以分为有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三种情况。
1.通常,我们所说的撤销结婚登记就是撤销登记结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对应的之前的结婚登记是一种可撤销的效力范围。
那么可撤销的婚姻登记通常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已经如果想撤销的话,要走怎样的手续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在我国,可撤销的情况通常是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或者是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时候,一方被另一方以威胁,胁迫,暴力的手段来进行恐吓而签订的,也就是说双方并不是自愿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所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协议都是可撤销的。
对应到结婚登记上来讲,如果双方在结婚登记的时候是以暴力威胁的手段来逼迫他人去结婚登记机关来进行结婚登记的话,这种情况下当时的登记就是可撤销的,如果被胁迫的一方提出申请的话,相关部门就其实可以核实情况,当时的结婚登记进行撤销。
2.撤销婚姻登记的具体的步骤如下:
首先,必须有人提出申请。通常是受到胁迫的一方,也就是弱势的一方在恢复了自由或者是申请能力的时候,就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撤销结婚登记的请求,在得到了这样的请求之后,婚姻登记机关就要选择受理案件。
然后,进行审查。当申请被婚登记机关受理了之后就要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性以及当时是否出现着可撤销的情况进行审查。此时就要注重证据,看当时双方到底有没有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以及当时的状况是怎样的,有没有出现着一方被另一方胁迫威胁的情况?这些都是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及对于录像的重新审查或者是其他证据的分析而得到的。
最后,批复。如果查证了确实存在着可撤销的情况的话,就其实可以报批上级主管部门,当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了此申请的话,就其实可以向社会公告。至此撤销婚姻的手续告一段落,当时的结婚登记已经不复存在,双方恢复了单身的状态。
以上这一过程就是如果想要撤销结婚登记的话其实我们应当怎么做。由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都要对应着事先的威胁和恐吓,对于当事人的身体和健康都存在着非常大的威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其实可以在后来进行撤销,这是对于当事人的保护。如果真的出现了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