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结婚登记吗(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
导读:精神类疾病患者与他人可结婚,但需满足条件:双方自愿且充分了解病情,重大病情需真实告知。若未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撤销权仅在此期限...

一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结婚登记吗
导读:精神类疾病患者与他人可结婚,但需满足条件:双方自愿且充分了解病情,重大病情需真实告知。若未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可在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撤销权仅在此期限内有效。一、一方有精神疾病其实可以结婚登记吗
精神类疾病患者,其与他人缔结合法婚姻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在当事人双方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彼此状况的基础上进行;
其次,在登记结婚之前,患有重大精神疾病的病人必须对另一方予以真实、全面的告知;
最后,如果一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未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病情,那么另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段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仅限于在得知或其实我们应当知晓撤销原因后的一年之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一方有精神病的人如何去离婚诉讼
倘若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若欲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首先应由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作为原告向法庭提交正式的起诉状,或由精神疾病患者本人的合法监护人代理其向法庭提交诉讼申请。
在此之后,法官会根据起诉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审理请求的正当性,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如决定予以受理并立案,将退还原告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同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
紧接着,自决定立案之日起,法院必须在五天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并提议被告进行书面的答辩,以便被告能够为自己的立场作出充分说明。
最后,待各方准备就绪后,等待法院下发出庭通知书,参加庭审并静候裁决结果的公布便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方有精神疾病其实可以结婚登记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
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要求双方能够表达自己自愿结婚的意思,而此时如果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则这种情况下就是不满足结婚条件,双方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
作为精神病人需要经过专业医疗机构的鉴定,才能确定具体是几级精神病。其中有些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是完全有问题的,但有部分却是时而清醒时而糊涂。那对于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精神病人能登记结婚吗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未禁止精神病人结婚以及医学上未明确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坚持要求与精神病人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知应不应该登记以及如何向当事人解释。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由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确地表达结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实质要件。其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笔者认为,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
二、精神病人结婚有什么后果
对精神病的确认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医院或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完成,鉴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能力和审查权限的局限,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因当事人隐瞒精神病真实情况,导致为精神状态达不到要求的当事人办理了婚姻登记的情况。为了救济受损害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是婚姻登记行为的前提,登记行为只是一种确认程序。只要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履行了登记程序,审查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该行政行为就不应存在违法之处。而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导致的争议本质上应为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离婚无效。否定了民事关系的效力自然就否定了登记行为的效力,如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该婚姻的登记行为自然归于无效,而不必通过专门程序予以撤销。因一方当事人精神不健全而办理婚姻登记的,其近亲属有权代为提起离婚无效之诉;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离婚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收缴双方的离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副本寄送婚姻登记机关。
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要求双方能够表达自己自愿结婚的意思,而此时如果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则这种情况下就是不满足结婚条件,双方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但要是该精神病人仅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精神状态正常的话,满足其他条件的也是其实可以办理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