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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证和遗产公证的区别有哪些(遗产公证与遗嘱公证有什么区别)

导读:蓄意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违反刑法,涉及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加重;情节特别恶劣者,刑期可超...

导读:蓄意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违反刑法,涉及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五年以上十年...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财产公证和遗产公证的区别有哪些(遗产公证与遗嘱公证有什么区别)

财产公证和遗产公证的区别有哪些

导读:蓄意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违反刑法,涉及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加重;情节特别恶劣者,刑期可超过十年,并可能面临罚款或没收财产等附加责罚。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狩猎,情节严重者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严厉处罚。

一、财产公证和遗产公证的区别有哪些

蓄意捕获并伤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无疑已触犯刑法关于非法捕杀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条文,凡涉及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通过非法渠道收购、运输、销售此类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将面临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若情节严重,则需承受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不等的刑期,附加惩罚罚金;而对于那些情节特别恶劣者,惩罚尺度将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增加罚款或没收财产等附加责罚。

如果行为人在禁猎区域、禁猎时期使用被禁止的工具和方法狩猎,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了巨大破坏,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多种形式的严厉制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财产公证后离婚如何办

财产公证后离婚其实可以通过协商,协商不成其实可以起诉。

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财产公证和遗产公证的区别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财产公证和遗产公证的区别有哪些(遗产公证与遗嘱公证有什么区别)

公证遗嘱和遗嘱公证有什么区别

公证遗嘱和遗嘱公证的区别主要是包含的范围不同,公证遗嘱是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而对于其他五种方式订立遗嘱之后,依旧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的,此时就是遗嘱公证了。当然遗嘱公证并不是必要的。

一、公证遗嘱和遗嘱公证有什么区别?

公证遗嘱和遗嘱公证的区别如下:

1、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2、公证遗嘱是《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的书立遗嘱的一种法定方式,该立公证遗嘱的行为是继承人生存的时候,对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进行处理的行为。

二、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

1、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

2、公证遗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其实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其实我们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

3、当数份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效力其实我们应当高于其他遗嘱。当书立时间不同的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有公证遗嘱的,非经公证程序,其他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三、证遗嘱程序是如何的

一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其实我们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其实我们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其实我们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其实我们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其实我们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3.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公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它书面证据材料,应交该单位核对并盖章,有关单位应积极予以协助。遇有专门性问题,公证处可聘请或委托专业部门,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翻译。鉴定结论或翻译材料应有鉴定人、翻译人员签名。

4.公证处其实可以其实我们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如合同、遗嘱、声明等。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文书内容不完善,用词不当的,公证人员其实我们应当指导当事人予以改正,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5.特别程序

①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如发现当事人有能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或违法行为的,其实我们应当场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其实我们应当拒绝宣读公证词。

②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③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应以通知书或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存标的物。债权人领取提存标的物时,应提供身份证明和有关债权的证明,并承担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不易保存的或债权人到期不领取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其实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上交国库。

公证遗嘱是六种遗嘱的形式之一,此种遗嘱在订立时,一般需要由财产的拥有者带着草拟的遗嘱,到公证处当场订立遗嘱。而遗嘱公证,是带着除公证遗嘱之外的遗嘱,刀公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的请求,当然也其实可以不选择将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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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与遗嘱公证有什么区别

答:遗产公证,就是财产公证,有的是继承公证。 二者在发生时间,办理流程,提交的公证材料,及交纳的公正费用方面,均不相同,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二、遗嘱的特征有哪些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

财产公证和遗嘱哪个有效

答:一般情况下,公证比遗嘱更有效。即使遗嘱也其实可以进行房产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遗嘱。遗嘱公证通常是指,公民生前已经安排好自己的财产,经公证机关公证,在死亡时立刻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律师遗嘱见证一般是指,当事人申请,律师要按自己亲身所见,通过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审查遗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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