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需要哪些规章制度(我国的急危重症护理工作开始于)
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一、探视、陪伴制度(一) 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二) 探视危重病员,...
非常感谢大家对危重病人抢救制度问题集合的贡献。我会努力给出简明扼要的回答,并根据需要提供一些具体实例来支持我的观点,希望这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ICU需要哪些规章制度
重症监护室(ICU)规章制度
一、探视、陪伴制度
(一) 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二) 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由医护人员特别安排。
(三) 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饮酒。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 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陪偿。
二、 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一) 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 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三)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四) 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严格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五) 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三、ICU收治原则及疾病范围
ICU是收治危重病人的地方,凡生命体征不稳定且有抢救希望者,可入ICU。原则上待血液动力学稳定及呼吸通道建立后转入ICU,以免在转运途中发生危险。
具体疾病:
(一)各种严重休克:(二)严重心力衰竭;(三)严重心肌梗塞;(四)严重心律失常;(五)急性肺损伤,ARDS:(六)严重呼吸衰竭:(七)严重急性肾功能不全;(八)严重肝功能不全; (九)MODS(MOF);(+)DIC;(十一)严重代谢功能障碍;(十二)昏迷;(十三)严重体液失衡;(十四)各种严重中毒;(十五)严重中暑;(十六)严重创伤及多发伤;(十七)挤压综合征;(十八)脂肪栓塞综合征;(十九)严重产科并发征;(二十)心肺脑复苏术后;(二十一)重大手术、操作、全麻等术后。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得转入ICU
1.传染病。
2.各种慢性疾病的终末状态,如恶性肿瘤晚期。
3.经济条件不许可者。
四、ICU病人的管理
(一) ICU职责:维护重要脏器功能、生命体征稳定、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失调、营养支持、感染防治、各种检测、监护等。
(二) 临床科室ICU之间须相互理解通力协作。严重复合伤、跨科病人、重大治疗方案的更改、实施、病人进出ICU适应证的选择等问题,原则上由ICU与各科共同协商,ICU须充分尊重专科处理意见。当治疗方案出现分歧时,可通过院内会诊。当适应证及转出方向发生分歧无法解决时,由ICU主任决定,权力与责任同在。
(三) ICU须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加快周转,提高使用率。
(四) 与医疗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如:疑难病人讨论,死亡讨论等按统一规定执行,必要时ICU与相关科室共同参与。
(五) ICU与临床科室实施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
五、病房管理制度
(一)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 为保证重症监护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交叉感染,本室不留陪侍人,家属可留电话,保持联系。
(三) 各级医师各司其职,按岗位责任严格要求。主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两次,危重病人随时查房、巡视。
(四) 涉及重大抢救事宜,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并报医务处及有关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救治。涉及各种纠纷的病员救治要及时向医务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六) 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 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并应逐步建立各种危重病员的抢救程序及重症监护规范。
(八)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 本室各类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准备完善,保证专人管理、放置固定、随时可用,并有专人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修和消毒。
六、医疗纠纷的接待与处理制度
(一) 接待人员责任心要强,对来访者要耐心听,认真记,对任何问题不可轻意表态,多做疏导工作。
(二) 接待人员要沉着、冷静,不立即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经调查分析后,耐心地向来访者作解释工作。在医疗纠纷未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和作出明确结论前,任何科室和个人不能对纠纷擅自作肯定性答复。
(三) 凡有纠纷的病历由医务科通知病案室进行封存,病历封存后除主管医疗纠纷的有关人员审阅外任何个人无权借阅。如科室进行病例讨论应由科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归还病案室,不可分散遗失。
(四) 如因输血、输液引起的纠纷,一定要立即查清领取过程的凭证,残留液及时送检并将原包装药液妥善封存至纠纷解决。如因药物引起纠纷,一定要保存好空安瓿或实物:如各种仪器引起的纠纷,一定要有证人经过现场检查后,方可撤离现场。
(五) 对死亡的纠纷,要动员家属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以查明死因,如家属不同意尸检则无法追究责任,其后果由不同意尸检者负责。
(六) 对于在住院期间有自伤、自杀倾向的病员要通知家属和单位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发现后,如病员有抢救的可能应迅速进行就地抢救并立即上报医务科和保卫部门。如需到抢救室抢救而移动并非破坏现场,是合法的,如病员无救治之可能,病员暂时不应移动,通过保卫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移动。对在住院期间失踪的病员要及时设计寻找并上报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
(七) 纠纷一经调查核实后要给病人家属答复,对纠纷的处理要做到分析有依据,定性有原则,处理有政策。
(八) 一般的医疗纠纷,医务科管理人员调查清楚后可及时解决。重大医疗事件,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需有申诉材料,并提请进行事故鉴定。
七、查房制度
(一) 住院医师每个工作日参加查房,观察病情变化,进行诊断、治疗,了解伤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时,经治医师要做好准备,报告病情。
(二) 住院总医师或值班医师要带领住院、进修、实习医师进行晚间查房。
(三) 主治医师每周要对本组(病区)病员进行普遍查房和每天重点查房各1次。检查医疗护理工作,重点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和进行临床教学。
(四)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每周对本科病员查房1次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二次,检查医疗护理质量,解决疑难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临床教学。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应随同查房。
(五) 各级医师对危重及大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后的病员,应加强巡视,掌握病情变化,遇有情况及时处理,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申请会诊。
(六) 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1次护理查房,必要时请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指导,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进行临床教学。
八、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设值班医师,根据情况可增设二线、三线,并建立值班日志簿。
(二)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巡视病房。危重病人必须做床头交接,值班医师未到位时,病床主管医师不得离开。
(三)病床主管住院医师下班前应将重点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意见记入交班簿,值班医师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人的临时情况的及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应请示上级医师。
(五)值班医师负责急诊入院病人的初步诊断治疗,应完成急诊入院病历。
(六)值班医师负责院内的急诊会诊任务。
(七)值班医师必须在指定位置,因工作必须离开时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八)次日晨值班医师应将急症和重点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情况交班。
九、转院、转科制度
(一) 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审核,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批准办理手续。
(三)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危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我国的急危重症护理工作开始于
我国的急危重症护理工作开始于19世纪中期。
《危重症护理》内容包括:内科常见危重症护理、呼吸系统危重症护理、循环系统危重症护理、消化系统危重症护理、泌尿系统危重症护理、内分泌系统危重症护理、血液系统危重症护理、神经系统危重症护理、理化因素损伤危重症护理、外科常见危重症护理、头颈部外科危重症护理、胸部外科危重症护理、妇产科危重症护理、小儿科危重症护理等。
生命体征不稳定,病情变化快,两个以上的器官系统功能不稳定,减退或衰竭病情发展可能会危及到病人生命。我们称这一类病人为危重病人。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对于危、急、重病人应先后就地抢救治疗,待病情允许才由专人护送至病房交接后方可离开。决不能以"无床位"一推了之,或因未带钱拒作有关手术、检查、不予及时输血,必要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总值班。
2、超过医院诊治能力的危、急、重病人如病情允许转院,经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后并向病人或家属讲明情况,途中风险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后进行。必要时报告有关领导或总值班。
3、危、急、重病人应实行首诊负责制,严禁各科室、各专业间互相推诿、扯皮,并切实抓好危重病人、复合伤病人的多科会诊及二唤会诊,提高急诊医疗质量,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
4、危、急、重病人在抢救过程中,若对诊治有困难或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总值班汇报,及时请二唤会诊或医院抢救小组共同参予抢救。
危重患者的入院护理哪项可在最后进行
1、危重病人入院、转科由所在科室的护士,先电话通知接收科室,并护送病人至病房。接收科室护士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医生、准备好病床及抢救用物,并做好病人病情交接。
2、认真落实分级护理制度。
3、危重病人出科做任何检查应由医护陪同前往。
4、遇急、危重病人病情发生异常,医生如果不在场,护士除立即通知医生外,应迅速根据患者的情况采取各种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等。
5、配合医生抢救时,护士应做到沉着、冷静、敏捷,并注意语言严谨,避免引起医疗纠纷。
6、对谵妄、躁动和意识障碍的病人,合理使用防护用具,防止意外发生。牙关紧闭、抽搐的病人,可用牙垫、开口器,防止舌咬伤,同时暗化病室,避免因外界刺激引起抽搐。
7、危重病人抢救时,尽量避免病人家属在场,以免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必要时通知家属,听取家属意见。
8、做好基础护理,严防护理不当而出现的并发症。
转运病人的完整流程,危重患者院内安全转运流程
提起转运病人的完整流程,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危重患者院内安全转运流程,另外,还有人想问转运流程是怎样的,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危重病人转运制度及抢救程序,急用,谢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危重患者院内安全转运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运病人的完整流程1、转运病人的完整流程:危重患者院内安全转运流程
内容来自用户:旭儿
危重患者转运是为了进一步检查诊断或为了得到更好有效的救治。然而,转运过程中环境的变化、仪器设备、人员等因素可增加患者的转运风险,影响呼吸和循环功能的稳定,导致低血压和低氧血症等不利后果,甚至发生心搏呼吸骤停。为保证危重患者检查转运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危重患者院内安全转运的护理流程。
一、转运前的评估:疑似确诊病人转运流程。
1、评估患者的全身状况,如意识、血压、脉搏、呼吸等情况,有无休克征象;患者的伤情,如受伤的部位,创伤的性质,有无骨折,伤口止血、包扎、固定的情况;患者的心理反应,有无精神紧张,恐惧等。
2、患者家属的心理反应及对患者照顾和转运帮助的知识水平。二、转运前的准备:
(1)做好充分的解释工作转运前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检查的目的及必要性、可能的风险、途中转运的实施方法,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在未征得患者和家属充分理解和支持的情况下,不能强行执行转运。转运病人的流程。
(2)人员组成外出检查时必须由医护人员的陪同,负责转运的医护人员均应具有丰富的转运临床经验及突发的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业务和心理素质,随时应急状态。(3)器械准备对高风险的病例,转运时应根据病情需要配备便携式多功能监护仪(充电量足)、简易呼吸器或便携式呼吸机(充电量足)、急救药品、氧气等抢救物品。
2、转运病人的完整流程:转运流程是怎样的
确诊病人转运流程。
危重病人转运制度及抢救程序,急用,谢谢3、转运病人的完整流程:危重病人转运制度及抢救程序,急用,谢谢
危重病人转运指引
1、评估
核对患者患者安全转运制度及流程。
患者:生命体征,病情,引流管,输血输液管,骨科病人的固定、牵引情况
工具:平车车轮、刹车、护栏等性能,辅助工具如沙袋、颈围/颈托、硬板等的准备
抢救器材和的准备:如氧气袋、呼吸囊、手提式呼吸机等
搬运人员:对患者的了解,三人以上
环境:减少不安全因素
危重病人转运指引
2、正确搬运患者转运病人流程及注意事项。
颈椎骨折/手术病人:带颈围/颈托,两边放沙袋固定,专人固定头部,脊椎同一直线,身下放置床单或中单或使用过床板,站在头位的人负责喊口令,同时用力。急诊转运病人的完整流程。
胸椎/腰椎损伤病人:硬板,脊椎同一直线,身下放置床单或中单或使用过床板,一人喊口令,同时用力。禁止抱、背。
四肢骨折病人:先固定后搬运
牵引病人:牵引重力线的角度和重量患者转运演练过程。
危重病人转运指引转运突发病情变化演练剧情。
3、转运过程隔离患者转运流程。
搬运前先检查各种引流管并放置好各管道
搬运后检查各种引流管固定、通畅,运送过程各种引流管固定、通畅
骨科病人要固定好骨折部位,专人托扶或特殊管道
带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套管的病人,头部切勿后仰,防止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套管脱出,特别注意气管插管的位置肺炎转诊转运流程图。
危重病人转运指引转运途中心脏骤停的应急预案。
3、转运过程120转运病人规章制度。
密切观察病情:站在病人头侧
防范意外:上好护栏,必要时使用约束带,颅脑损伤、病人头偏向一侧,控制车速
病人舒适患者的安全转运。
危重病人转运指引危重病人转运流程图。
3、转运过程
注意搬运过程的职业防护
>搬运时两脚前后分开
>搬运低位置患者时同时屈膝曲髋,降低重心
>尽量靠近患者
危重病人转运指引
4、记录
病人在运送前的评估情况
病人在运送中的病情情况120转运病人流程。
病人在运送后的评估情况急诊危重患者转运流程图。
以上就是与危重患者院内安全转运流程相关内容,是关于危重患者院内安全转运流程的分享。看完转运病人的完整流程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有哪些?
十八项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扩展资料: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
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入院二周诊断不明确;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治疗效果不佳;院内感染者;疑难重大手术。
重危病例:病情危重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者。
四、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会诊医师须做到:
(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物或医用材料以及特殊用法须在会诊意见记录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和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签字手续。
(4)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5)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6)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电话会诊。
五、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
特殊病人或需多学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和主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急危重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对有他科病情由主诊科负责邀请有关科室参加抢救。
3、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人员的指挥及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人员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各班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班,所用药品的空安培经二人核对方可离开。
各种抢救药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清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6、需多学科协作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科或医疗副院长等组织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人员、参加多学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专业特长,团结协作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7、病危、病重病人要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放入病历中,一份交病人家属。要及时、认真向病人家属讲明病情及预后,填写病情告知书,以期取得家属的配合。
8、因纠纷、殴斗、交通或生产事故、自杀、他杀等原因致伤的病员及形迹可疑的伤病员,除应积极进行抢救工作外,同时执行特殊情况报告制度。
在正常工作日应向医务科和保卫科汇报,非工作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9、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一般不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10、抢救工作中,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辅科室及后勤部门,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证。
六、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I、II、II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
七、新技术准入制度
1、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2、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
3、医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4、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5、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6、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7、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八、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临床“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危急值”报告涉及所有门、急诊及病区病人,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CT室、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九、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十、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十一、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临床用血指征:Hb<100g/1,且Hc1<30%。
十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
参考资料:
百度文库-18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查房实行正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入院二周诊断不明确。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的变更。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需遵守的工作规则
医院核心制度是确保医院医疗护理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点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则。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患者出院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亲属说明患者在院期间的总体治疗情况及疾病恢复、治愈状况,并详细交待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
对已出院的患者,医护人员应采取电话回访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回访沟通,对病人出院后病情恢复、用药、生活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和康复指导,并在出院患者登记本中做好必要登记。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医院核心制度
谁知道妇产科的急危重症管理制度?急要
这个我可以提供参考的文档,呵呵……要加分的哦……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9、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10、输血后,应将输血反应记录卡于24小时内送回血库,瓶内余血应保留24小时,以备发生输血反应时复查。
十、接受转诊病人情况反馈制度
1、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转诊24小时 畅通。
2、转诊单位按上级要求填写好高危转诊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转出单位,一份交接诊单位)。
3、接诊医生应详细了解病情和用药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时参与抢救,并做好院前急救记录及接诊有关登记。
4、在病人出院后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用电话反馈给转诊单位的妇产科。如由医生送来的高危孕产妇,当时已作出了诊断的,应立即将情况反馈给医生,并嘱转诊医生参与处理,以提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5、每月4号前将上月的高危孕产妇数字上报保健科,每年10月4号前将全年高危孕产妇的花名册上报保健科。
十一、孕产妇工作流程图制度
十二、业务培训制度
1、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兼管。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日常工作及计划并具体实施。
2、培训时间:每年对急救小组人员进行至少2次的培训和演练。
3、培训内容:职业道德、各种抢救常规、急救仪器的使用、心脏骤停人工复苏技术、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抢救、合理用血、急救药品的使用等。
十三、抢救小组工作制度
1、抢救小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证通信畅通,随叫随到,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3、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及时书写有关记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
6、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7、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8、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好了,关于“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