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积分入学新政策(广州积分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3年)
在我们国家户口是十分重要的,不同地区能够享受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而比较发达的地区能够享受到的政策就比较好,那么广州入户条件包括哪些?广州入户条件入户的方式主要有...
现在,请允许我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4年广州积分入学新政策的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2024年广州积分入学新政策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广州积分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3年
在我们国家户口是十分重要的,不同地区能够享受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而比较发达的地区能够享受到的政策就比较好,那么广州入户条件包括哪些?
广州入户条件
入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积分入户、技能入户,学历入户。
通过积分入户方式:
1,无违规犯罪记录;
2,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0-45岁;
3,广州参保累计满4年;
4,在广州市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在广州有合法住所且已经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6,积分入户达到60分以上。积分指标有哪些?积分有7个指标,“文化程度”、“技术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社会服务”、“纳税”、“创新创业”、“职住区域”累计。总积分达到60分即可提出入户申请。
满足条件的申请者以本市缴纳社保+办理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
1先按本市缴纳社保时长进行排名;
2在缴纳社保时长相同的情况下,按办理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
通过学历入户方式:
统招本科+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本科+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硕士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1.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
2.无违法犯罪记录PS:应届毕业生无需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条件。
通过技能入户方式:
一级/高级技师入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级/技师入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三级/紧缺工种入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1.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紧缺工种需连续缴纳社保满二年)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所从事工作须与证书工种一致4.高中及以上学历(8月初,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说到“对部分职业申报条件进行调整”。所以,学历最好达到高中或以上)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广州积分入户的要求有很多,但是总体来说必须要达到一定的分数才可以,其中包括文化程度、技术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等方面的条件。
广州市积分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非广州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选择积分入学方式,广州积分入学对各区有什么要求呢?今天大家和一起看看~
广州各区积分入户入学的条件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各市区的积分入学条件。 1、越秀区 越秀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为:需要在越秀区的居住证和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都满一年,或者有广州市居住证满一年,在越秀区合法职业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方可申请。 2、海珠区 海珠区规定了积分入学须是中国国籍,并且不含港澳台地区。除了拥有广州市居住证满一年之外,“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里面,也必须至少有一项在海珠区。 3、荔湾区 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积分制入学时,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2)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4、番禺区 来穗人员积分入学申请条件非常简洁,只需要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有效积分,并且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即可。 5、天河区 天河区要求申请人是中国国籍,除此之外必须持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满一年。再者,关于“在天河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天河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在天河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 6、白云区 白云区规定了申请对象须是非广州市户籍,除了拥有广州市居住证满一年之外,“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里面,也必须至少有一项在白云区。白云区的志愿填报,以居住地片区为原则,选择居住地所属片区的学校为志愿,不得在各片区重复填报志愿。 7、花都区 花都区拥有广州市居住证满一年,在广州市就业或创业,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里,至少有一项在花都区,即可在花都申请积分入学。 8、从化区 从化区的积分入学对象是中国户籍(不含港澳台)非广州市户籍在从化区居住持有广州市居住证的来穗人员。 此外,在从化区,政策性照顾学生、高层次人才以及居住社保满五年这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统筹安排学位,不用特别关注积分的高低。而不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才需要通过积分申请入学。 9、黄埔区 黄浦区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 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 10、增城区 增城区积分入学政策中的来穗人员须是非广州市户籍在我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或创业的内地居民。 符合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 11、南沙区 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适用对象: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入学子女。 根据以上分析往年积分入户及入学制的情况,我们可以预测出2022年积分入围人数是在10000人左右,积分入围分数是在250左右。有了这个预测数据,大家可以结合自己所在区积分入学的条件去针对性地增加积分的分数,也可以保障2022年能成功积分入户广州。2023年广州积分入户要多少分天河区积分入学怎样申请
法律主观:
广州积分入户积分计算方式为: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3分;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在广州市就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1分等。
法律客观:《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制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申请入户。
广州入学政策新规定
天河区
对口入学条件: 1、一手房在新生报名前购房并入户、入住、人户一致。二手房在一手基础上,需加上学位未被占用; 2、不完全住户:唯一居住地+学位未被占用;(具体细则参考越秀区) 3、随祖辈居住户:唯一住房且没有租房,学位未被占用。(具体细则参考越秀区) 统筹入学条件 1、一二手房住户新生报名后购房并在8月29日前入户、入住或学位被占用; 2、不完全房产住户:唯一住房但学位被占用或不是唯一住房,由房产权属占有比例最大的不完全房产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借用或租住国有房产或单位分房:广州无房产且是唯一居住地并提供相关证明; 4、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无其他房产且是唯一居住地,租赁手续完备并与2017年5月5日前租住且租期至少到2020年8月31日; 5、拆迁户:唯一居住地+能提供房管局认可的2017年5月5日前签订的天河区有效租赁合同。越秀区
对口入学条件: 1、完全房产住户: (1)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权所有、父母与子女共同全权所有); (2)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 (3)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学位未被占用; (4)小面积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房产的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与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拥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 3、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同户同住; 4、租住户: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学位未被占用; 5、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参照以上执行。 统筹入学条件: 1、新住户: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2、二手房住户:学位被占用。 3、小面积房产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随祖辈居住户:非唯一住房。 4、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 (1)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但学位被占用; (2)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6、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我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户籍与在越秀区实际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由监护人先到越秀区实际居住地对口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海珠区
对口入学条件: 1、完全房产住户 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全权所有,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户籍地房产是适龄儿童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 适龄儿童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且学位未被占用; 3、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辈同户同住在祖辈(直系亲属)房产,且该房产是其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学位未被占用; 4、租住户 租住公租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学位未被占用; 5、单位集体户口 适龄儿童及父母实际居住在单位集体户口地址、且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 统筹入学条件: 1、完全房产住户学位被占用; 2、不完全房产住户学位被占用或非唯一住房; 3、随祖辈居住户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居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房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其他租住户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6、公共集体户口: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公共集体户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7、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安排在海珠区居住,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海珠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荔湾区
对口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同户同住,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各小学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的办法。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2、 属手续完备、已经办好各种交易手续二手房的,只要学位未被占用,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3、属祖辈房产,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学位未被占用,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17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入户并居住满两年的,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4、属手续完备、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自购房产,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穗无自购房产的证明,该地址户籍户主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5、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并经审核公示的照顾借读生,能提供其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唯一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统筹入学条件: 不符合对口入学条件,或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 1、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者,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2、因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者,可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者,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者,可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荔湾区者,可在荔湾区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者,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属一个区的,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理: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明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 (2)根据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不在户籍区居住,而在其他五个区实际居住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位于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的行政区,但在中心城区仍具有居住条件的,可向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 (3)适龄儿童因政府部门安排入住保障房导致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保障房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白云区
对口入学条件: 各教育指导中心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统筹入学条件: 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教育指导中心的,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同一个区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番禺区
对口入学条件: 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所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一年以上。或适龄儿童与祖辈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与祖辈同户同住3年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对口地段的公办小学。 统筹入学条件: 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黄埔区
对口入学条件: 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地段公办小学。 统筹入学条件: 具有黄埔区户籍或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读区内公办小学。南沙区
对口入学条件: 具有南沙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或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同住三年以上(适龄儿童所居住房产为祖父母所有,且父母和适龄儿童在本市无房产) 统筹入学条件: 1、对口小学学位不足,按购房(自建房)时间先后顺序(以房产登记查册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下同)录取,统筹安排; 2、具有南沙户籍,但不符合对口入学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3、非南沙户籍,如父母和适龄儿童在户籍区无房产,且在我区拥有合法房产,由区教育局或居住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辖区内公办小学。增城区
镇街招生领导小组按“人户一致”原则安排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具有广州市户籍“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可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细则由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制定。花都区
对口入学条件: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儿童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 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的(直系亲属),且同户籍同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 统筹入学条件: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学位被占用;二是2017年5月15日后户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2017年5月15日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获得《房地产权证》或已进行网签的;四是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的。 今年我区所有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100%就近入读小学。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详细情况见4月15日各教育指导中心招生细则)。从化区
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按户籍所属的行政区域,人户一致的原则免试就近入学。凡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按照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招生地段和计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地段范围详见附件1),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广州积分入户条件2022新规定
一、广州入户条件是什么
1、广州入户需要条件如下:
(1)年龄在22-45周岁以内;
(2)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包括自有房、单位住所、合法承租等;
(3)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民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5)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法律依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七条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在我市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所制定的积分制指标体系,结合下达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遴选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入户审核并公示。
二、办理入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1、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婴儿父或母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上户口,需要带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判断父母是否达到结婚年龄,还有就是是否私婚,没有结婚证是无法上户口的;
5、户口登记机关应裁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6、如果是二胎的话,上户口,就需要携带其它的一些材料,社会抚养费的票据,然后开具二胎准生证。
2022年广东广州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中小学积分入学申请公告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广东广州白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中小学积分入学申请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无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来穗适龄儿童、少年家长: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的通知精神,来穗人员申请参加积分服务管理,凭积分可申请积分制入学、入户等公共服务。为方便各来穗人员及早了解随迁子女在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有关政策和信息,妥善做好入学安排,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先确定积分才能参加2022年积分制入学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积分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须申报并确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
(二)报名参加2022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提出积分申请的时间
申请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即日起尽快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积分异议。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持相关材料到积分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方网站:/bjfpublic/login
(三)报名参加2022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需要提前进行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积分申请的流程包括初审、审核、确定三个环节。其中积分审核环节需由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等相关部门审核。从申请人提出申请到核定积分约需20个工作日(如申请人4月8日申请积分,按照20个工作日计算,到5月9日才能确定最后积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目的是确保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获得积分,保障符合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能够及时申请2022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四)2022年积分制入学的积分申请流程
(五)政策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
2.《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
1.2022年度白云区积分服务(积分制入学)受理窗口一览表
2.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服务管理申办指南
广州积分入学条件2022新规定
今年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3月31日—5月9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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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一)受理时间
资格申请3月31日—5月9日
网上资格申请
填写基本信息
积分申请
4月1日—5月10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
网上进行积分申请
(二)积分初审
5月11日—5月19日
各职能部门、
各街镇积分初审
(三)积分复核
5月20日—5月23日
申请人网上查分
(有异议的可网上申请复核)
(四)积分复审
5月20日—5月24日
各职能部门、各街镇积分复审;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积分制入学”模块查询复核情况。
(五)公示排名
5月26日—5月30日
公示积分排名(关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广州黄埔发布”“平安黄埔”“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公布积分排名结果
5月31日
公布积分排名结果
(七)公布学位分配计划
6月2日
公布积分入学学位计划及
学位分配实施办法
(八)第一次填报志愿
6月6日—6月8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九)公布第一次录取结果
6月14日
公布第一次录取结果
(十)第二次填报志愿
6月16日—6月17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为其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十一)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
6月21日
公布第二次录取结果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2024年广州积分入学新政策”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