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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如何才能让父母遗产为自己所有?)

法律分析: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

非常感谢大家对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问题集合的贡献。我会努力给出简明扼要的回答,并根据需要提供一些具体实例来支持我的观点,希望这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如何才能让父母遗产为自己所有?)

如何才能让父母遗产为自己所有?

法律分析: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父母双亡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父母双亡子女继承房产的方式如下:

1、法定继承。子女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只要父母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指定让他人继承自己房产的,那么子女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对父母的房产进行继承;

2、遗嘱继承。继承人(子女)根据被继承人(父母)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子女继承父母房屋遗产的手续如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综上所述,子女属于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自己父母的遗产都是有平等的继承权。父母在去世之后子女是有权利对整个财产进行分割的,如果有房子的话,按照继承权所得,由子女来继承这套房子,如果父母在去世之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才能进行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

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父母的房子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进行继承。

继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民法典“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遗嘱继承的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综上所述,父母的房屋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和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父母未留下遗赠协议、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母亲去逝父亲健在财产如何分配

母亲去逝父亲健在财产的分配如下: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2、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3、生前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嘱;

4、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5、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

1、份额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综上所述,母亲去逝父亲健在,父亲是有遗产继承权的。子女会继承属于其父亲的财产四分之一,或经过协商后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老人走后财产如何继承

老人走后财产继承方法如下:

1、配偶优先继承。如果老人有配偶,则配偶有权先继承老人的一半财产,另一半要分给老人的子女。

2、子女继承。如果老人没有配偶或配偶已故,则老人的子女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3、父母继承。如果老人没有配偶、子女或者配偶、子女都已故,则老人的父母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4、兄弟姐妹继承。如果老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则老人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老人走后财产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遗嘱的合法性: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来规定财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但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2、合法继承人的权利:老人的财产继承人应该是法律规定的合法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

3、遗产分割的公平合理性:老人的财产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分割,同时应该考虑到各继承人的财产状况和需求,保证遗产分割的公平合理性。

4、遗产清算的合法性:老人的财产应该经过合法程序清算,包括清偿债务、缴纳税费等,确保继承人能够合法地继承财产。

综上所述,老人在遗嘱中规定的财产份额不能超过其合法继承人应得的份额,否则会被视为无效。此外,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财产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儿女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

法律分析:父母在世的话,可以通过立遗嘱或赠与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子女父母不在世的话,得区分共同还是个人财产,得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赠与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的话,如果子女都不同意放弃继承权,那就共同继承,房产无法分割,由得房产的人给其它的经济补偿,子女协商处理;如果其它子女都放弃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主观:

独生子女不属于父母财产 唯一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 。因此,独生子女要 继承父母的遗产 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争取: 1、公证方式; 2、诉讼方式。如果父母有立下遗嘱,独生子女则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的房产哪些人可以继承

父母名下的房子由谁继承视情况而定:

1、父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父母名下的房屋作为父母的遗产,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来继承;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母名下的房屋由其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原则上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该房产。

房产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的房产法定继承人:

1、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其合法的婚姻关系,有权继承男女之间的财产;

2、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是领养子女,领养子女只能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不能享有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3、父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4、兄弟姐妹,第二顺位继承人;

5、外祖父母,第二继承人。继承首先由配偶、子女等按第一顺序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第血亲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有的区别如下: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显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严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综上所诉,父母名下的房子继承,父母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有继承权的,只是继承的顺序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如何才能让父母遗产为自己所有?)

好了,今天关于“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父母的财产如何继承”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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