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的认定原则 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
离婚时债务的认定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604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具体来说,第一、债务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第二、债务的产生必须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如日常生活费用、房租、水电费等;第三、债权人...
离婚时债务的认定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604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具体来说,第一、债务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第二、债务的产生必须是为...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离婚时债务的认定原则
离婚时债务的认定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604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具体来说,第一、债务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第二、债务的产生必须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如日常生活费用、房租、水电费等;第三、债权人主张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民法典第605条还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入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为家庭生活需要而负担债务,如借款购买家用物品等,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根据民法典第607条,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任何一个或两个共同执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4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包括借款、债务承认、质押、抵押等情形,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进行,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但债权人主张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5条:夫妻对家庭成员的抚养、教育费用以及日常生活所需等家庭费用的支付,不论出自各自财产,视为对家庭共同利益的贡献,但不得作为向对方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7条: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任何一个或两个共同执行债务
怎样认定离婚时债务
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是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1、原则上,一方婚前形成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