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工资是多少(广州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月2300元)
一、广州最低工资是多少1、 广东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2、一类地区广州为2300元/月、深圳为236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

一、广州最低工资是多少
1、 广东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
2、一类地区广州为2300元/月、深圳为236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时;
3、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为190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4、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5、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为16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二、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法律责任
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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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每月2300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方晴、何颖思)11月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明确从12月1日起,对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
二类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小时。
三类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四类标准调整为162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1元/小时。
《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同时,实行计件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基础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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