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超车交通肇事案件认定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具体来说,超车交通肇事案件的认定标准包括:1.违反超车规则:在禁止超车的标志或标线所指示的路段,或者在驾驶员视野...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安康市超车交通肇事案件认定办法
安康市超车交通肇事案件认定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具体来说,超车交通肇事案件的认定标准包括:
1.违反超车规则:在禁止超车的标志或标线所指示的路段,或者在驾驶员视野受到阻碍、前方横向停放物体不明、道路狭窄、前车临时停车等情况下进行的超车,以及在隧道内超车等违法行为
2.具体认定标准:包括地点、时间、方式和后果四个方面地点上,特别是在连续下坡路、狭窄桥梁、隧道、曲线道路、乡村公路等危险路段超车;时间上,如在低能见度天气(如大雾、大雨)或光线条件差的情况下超车;方式方法上,未保持安全距离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超车,以及在完成超车后导致被超车辆发生危险情况的行为
3.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超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如被超车辆突然变道等不合理行为,也可能追究其部分责任具体认定还需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4.其他因素:如环境因素(如雾霾、雨雪)或第三方行为是否影响事故发生等,均需在认定过程中充分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的规定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本法所称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道路标志、道路标线和手势指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或者在道路中间行驶的,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构成事故的,按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包括下列因素:(一)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二)事主观过错及其严重程度;(三)对事故产生的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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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受理费涉及损害赔偿,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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