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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专利的分类及申请原则)

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一、专利权及其主体专利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被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

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一、专利权及其主体专利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被...更多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的这个问题,以及大家所关心的的内容,我们小编一一为大家详细解答,欢迎浏览。

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专利的分类及申请原则)

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

一、专利权及其主体

专利权,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被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主体是专利权人,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我国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或我国公民个人的"专利权人";另一种是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这些企业中个人的"专利权人",以及作为境外外国企业或个人的"专利权人"。

二、专利权的客体

(一)发明

发明是专利法的主要保护对象。根据《专利法》第2条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一项发明要取得专利权,必须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条件,即:作为具体的技术方案,该发明应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该发明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实用新型

1、实用新型俗称"小发明",它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具有以下特征:(1)实用新型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应用,其一旦付诸实施,能取得某种技术的、经济的或者社会的效果;(2)实用新型必须是针对具有一定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产品,且仅限于具有立体造型、构造并能移动的固体产品。因此,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产品、液态产品以及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等应当排除在外。

2、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一般要低于发明。专利法规定,发明应具有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2)实用新型只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发明,方法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3)专利法虽然规定了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条件,但又规定对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要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至于其是否符合专利条件,一般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解决;(4)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期限要短于发明。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具有以下特征:(1)承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3)外观设计必须能够适于工业上应用;(4)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5)外观设计可是立体的,也可是平面的。

(四)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专利法不适用的对象包括:(1)科学发现、科学原理;(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包括天然生长和人工培养的动、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另外,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三、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

(一)发明、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但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衡量发明创造性有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即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在本质上有突出的区别,具有明显不同的技术特征;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最接进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长足的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与发明不同,除了其创造性要求低于发明外,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对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评定,只有在对实用新型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才可能涉及到。

3、实用性(1)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也就是说,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获得专利权,必须能够在工业实践中反复再现地应用,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一种产品的,该产品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申请专利的发明是一种方法的,该方法就必须能够在产业上使用。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可以得到新的、更高的效益。(2)以下几种情况不具有实用性:

A、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有再现性。再现性,是指申请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根据专利申请文件所公开的技术内容,重复实施专利申请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B、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

C、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完成的技术方案;

D、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E、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能产生积极效果,即实施这样的技术方案可能造成环境污染,能源或者资源的严重浪费、损害人体健康等,不具有实用性。

(二)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

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为:新颖性和美观性。新颖性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美观性指外观设计被使用在产品上时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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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拓展阅读

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专利的分类及申请原则)

专利的分类及申请原则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1、专利分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专利特点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具有与其他财产不同的特点。

排他性: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才有效。

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

专利权法的知识有哪些(专利的分类及申请原则)

申请专利

3、专利申请原则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

非显而易见的(nonobviousness):专利发明必须明显不同于习知技艺(prior art)。所以,获得专利的发明必须是在既有之技术或知识上有显著的进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术或知识的显而易见的改良。

适度揭露(adequate disclosure):为促进产业发展,国家赋予发明人独占的利益,而发明人则需充分描述其发明的结构与运用方式,以便利他人在取得发明人同意或专利到期之后,能够实施此发明,或是透过专利授权实现发明或者再利用再发明。如此,一个有价值的发明就能对社会、国家发展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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