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是什么(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导读:小区临时停车场收费政策如下:首小时免费,之后每小时2元,不足半小时按一小时算,每天最高10元。此标准适用于非社区车辆短暂停放。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费(...

小区临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是什么
导读:小区临时停车场收费政策如下:首小时免费,之后每小时2元,不足半小时按一小时算,每天最高10元。此标准适用于非社区车辆短暂停放。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费(如车位费、道路占用费)视情况而定。在不影响交通运行的情况下,物业无权收费,物价部门也不会批准相关收费。一、小区临停车收费标准和规定是什么
关于小区临时停车场所采取的收费政策如下:
第一个小时内无需支付费用;超过一小时后按照每小时2元(不足一小时但超过半小时仍按照一小时计算费用)的标准进行收费,每天(24小时以内)的最高收费额度为10元人民币。以上商定价格,通常适用于短暂进入住户小区的非社区车辆。在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用(如车位使用费、道路占用费等)的问题上,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对于车主共有的区域,只有在没有影响到小区交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才无法要求您支付停车费用(包括车位使用费和道路占用费),且物价部门亦不会对物业公司在住户区道路上所实施的收费行为颁发相关批文。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其实我们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一条业主其实我们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小区临时车收费属于公共收益吗
住宅区停车场收费应视为公共收入范畴。而从物业共享部分所获得的利润涵盖了前任物业管理时期的盈利,这些收益归属共同享有此项物业的所有业主。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小区公共道路或场所停泊车辆的停车费用、以及利用小区公共区域所获得的广告费用,例如广告宣传栏所得之收益、以及小区内公共建筑物按照相关法规租借业主共有之管理用房和活动房产生的利润等都其实我们应当归属房屋全体业主所有。
其次,如果是从共享部分物业、设施中所获取的广告费用、租金、残值等收益,则将被视为属于部分业主所有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在小区内停车收费是否合法需要分为情况来看,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1.1生效),收费主体是全体业主。全体业主其实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如今的现代化小区其实都是由专门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来提供管理服务的,当人家提供了服务之后,作为小区业主自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就是物业管理费。除此之外,有些小区的物管还会收取停车费,那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在小区内停车收费是否合法需要分为情况来看,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全体业主。全体业主其实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我国《民法典》(.1.1生效)中的规定,小区全体业主对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享有所有权,因此在自己的地方停车,作为小区的管理公司其实是没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其实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