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妻子有精神病怎么办(结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导读:婚后发现配偶患精神疾病,若病情严重且长期不愈,该婚姻可撤销。女方患病应坦诚告知男方,婚前未告知则男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轻度病情可控、夫妻感情稳定者,婚姻仍...

婚后发现妻子有精神病怎么办
导读:婚后发现配偶患精神疾病,若病情严重且长期不愈,该婚姻可撤销。女方患病应坦诚告知男方,婚前未告知则男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轻度病情可控、夫妻感情稳定者,婚姻仍可存续。具体如何处理,需男方权衡抉择。一、婚后发现妻子有精神病怎么办
在缔结婚姻之后,如果发现配偶身患精神疾病,并且该病症已经达到严重程度且长期得不到有效治愈的话,那么这段婚姻关系将被视为是可撤销性婚姻关系。
然而,若女方证实患有精神疾病,其实我们应当诚实地向男方进行披露。
如果在结婚前未能如实告知男方,那么男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该段婚姻。
另一方面,那些配偶所患轻度精神疾病者,通过适当治疗手段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夫妻之间感情稳定良好的话,则婚姻关系依然能得以存续。
至于具体如何裁决此事,还须由男方自行做出明智之选。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后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能索赔吗
若婚后发现子女并非亲生,应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1、首要步骤即为进行亲子鉴定;
2、亲子鉴定,这是一种运用生物科学、遗传学说及相关领域的先进理论和科技手段,依据遗传特征在后代间的演变规律,确定被怀疑的父女或母子间是否存在亲缘关系的鉴证方法;
3、凡经过亲子鉴定得出无血缘关系的结果者,于婚姻维持期间,如一方瞒着另一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仍佯装未曾知情,导致后者抚养了非亲生的子女,那么受骗方所承担的抚养费用均应归还给对方。如对此不满,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返还抚养费的权益;
4、配偶权,这是指夫妻两人互相作为各自配偶的基本个人权利。配偶权的本质特性是一种绝对的权利,他人皆负有不可侵犯此项配偶权之职责。在日常生活中,当一方侵犯另一方的配偶权时,其主要展现为对忠诚义务的违背。此时,受害方有权利寻求精神损害赔偿;
5、婚内发生背叛行为并孕育了子女,在未得知实情的条件下抚养了数年,这不仅仅意味着经济方面的损失,更深深地伤害了另一方的精神健康,因此,受害方完全有权要求女方付出相应的精神损害补偿金。
同时,对于不知道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承担的抚养责任,法律并没有强调其实我们应当对非亲生子女承担抚养责任。在亲子关系被确认为否定后,之前的抚养关系可视作欺诈性的抚养。既然本着欺诈的心态履行了类似的抚养义务,但却得到了相应的回报,那就从客观上构成了对孩子生父母的不当得利,因此当事人有权依据上述理由,申请行使这份不当利益的申索权,努力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其实我们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在婚后察觉到配偶患有较为严重的精神疾病并且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治疗时,这段婚姻是其实可以被撤销的。对于女方而言,应以诚实与透明的态度将自己的健康状况告诉给男方知晓;然而如果女方在婚前并没有透露这方面的信息,那么男方便有权利提出撤销婚姻的要求。针对病症较轻且夫妻之间感情较为牢固的情况,婚姻关系仍然其实可以继续维持下去。至于如何做出最终决定,需要男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和慎重抉择。

发现妻子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其实可以离婚,但是不能协议离婚。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样的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这是对精神病人利益的保护,避免精神病人因为被诱导而“被离婚”。虽然在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双方可能都是精神正常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结婚之后可能因为受到一些刺激,一方精神出现问题的情况也是有的。如果婚后丈夫发现妻子患有精神病,这样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离婚呢。下文中,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妻子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发现妻子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其实可以离婚,但是不能协议离婚。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样的人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这是对精神病人利益的保护,避免精神病人因为被诱导而“被离婚”。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判决准予精神病人离婚的同时,也往往会依据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因素,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帮助。
久治不愈其实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离婚是因为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感情破裂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其实可以成立的。同时,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二、配偶有精神病怎么离婚
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其实可以协议离婚,当双方无法达到合意时也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具有特殊性,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其实可以进行,故而精神病人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为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以法院判决的形式进行离婚。
根据《民法典》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离婚。而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其实我们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虽然此时妻子的精神已经不正常了,无法协议离婚。在这样的情况下丈夫也是其实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在达到了诉讼离婚的标准下,自然最终也是会判决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而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帮助的话,也是其实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