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移署名权归谁(著作权署名权可以归委托人吗)
导读:版权转让时,署名权归属于作者本人,不可转让。署名权被视为著作权法中的人格权,代表着作者身份和作品之间的关联性,是作者对于自身身份公开与否及公开方式强度的自...

著作权转移署名权归谁
导读:版权转让时,署名权归属于作者本人,不可转让。 署名权被视为著作权法中的人格权,代表着作者身份和作品之间的关联性,是作者对于自身身份公开与否及公开方式强度的自主选择所代表的私密利益。 即使著作权发生转让,作者依然保持原有的作者身份不变。一、著作权转移署名权归谁
署名权的对象,主要存在“作品观”和“人格利益观”两类观点。
我们更倾向于认同后者。
一般的理解中,人格权的理念在于维护特定的人格利益,署名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人格权,同样应以某种相关利益为依托。
这里的具体承载对象,我们认为应该是“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关联性”,进一步解释就是作者对于自身身份公开与否及至公开方式强度的自主选择所代表的私密利益。
那么,署名权究竟属于哪一类权利?一般来说,它被视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人格权。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益。
由于署名权是最能彰显作者身份的权利,因此它是著作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具有不可转让性质,即使著作权发生转让,作者依然保持原有的作者身份不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四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二、著作的署名权其实可以转让吗
著作的署名权是不其实可以转让与许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不得进行转让,但其实可以自行转让其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等财产性著作权。《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人其实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其实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著作权转移署名权归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著作权署名权可以归委托人吗
著作权当中的署名权是其实可以归属于委托人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受他人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其实可以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自行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署名权也归委托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受托人。一、著作权署名权其实可以归委托人吗?
署名权其实可以归属委托人。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二、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其实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其实我们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著作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
二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保护期。
综上所述,法律并没有特别规定过著作权的署名权不能归委托人,如果委托他人进行作品创作,在作品完成之后,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一定要提前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否则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但是,作品的署名权属于人身权,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继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