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现金吗(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方式,是现金还是银行交的)
导读:取保候审保证金并非仅支持现金缴纳,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亦可行。保证金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若违反,保证金可能被没收。具体缴纳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

取保候审保证金现金吗
导读:取保候审保证金并非仅支持现金缴纳,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亦可行。保证金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若违反,保证金可能被没收。具体缴纳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司法部门要求选择。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现金吗
取保候审的保证资金形式通常可为现金支付,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由银行进行转账汇款的缴纳方式亦颇为常见。保证资金的设立初衷在于督促与确保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倘若发生违规行为,保证资金则有可能遭到没收处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其实我们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打到什么账号
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用于担保嫌疑人遵循相关规定的保证金必须直接存入公安司法机关所指定的专用金融机构账户内。为了规范保证金收取流程,公安司法机关有权责令嫌疑人和他们的亲属、法定代理人和相关单位,将所需的保证金转入专门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去。
此外,在收取保证金时,公安司法机关其实我们应当秉持能有效约束嫌疑人、使其不能干扰或逃跑的原则进行评估。
同时,审查并录取受害人的证言也是十分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保证金现金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取保候审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取保候审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其实我们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取保候审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那么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多少呢?怎么交纳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简介:
1、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严重、民愤大等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不其实我们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公安机关其实可以责令其法定代理人交纳保证金。
3、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取保候审时,其实可以责令该单位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其实我们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
1、《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新的刑诉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决定机关在考虑保证金数额的时候,不再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2.1保证金的数额,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其实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2.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其实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其实我们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其实我们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其实我们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其实我们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其实我们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四、没收保证金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其实我们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五、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其实我们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其实我们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