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新婚姻法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导读: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案是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夫妻双方就组成一个家庭,双方对家庭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拥有相应的权力。在婚后贷款买...
婚后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案是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夫妻双方就组成一个家庭,双方对家庭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拥有相应的权力。在婚后贷款买的房子,不管是谁贷的款,不管房子谁写在谁的名下,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今房子在一般家庭算是最主要也是最值钱的物品,所以弄清楚房子的归属权在一个家庭中还是很重要的。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两人存在夫妻关系时所得到的所有财产。
存在夫妻关系时是指双方在民政局领证到其中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的这一段时间内,传统意义上的办酒席和举行结婚典礼并不算是夫妻关系的开始,法律意义的夫妻关系的开始只是指夫妻双方领证时算起。当一方死亡时,双方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所以夫妻关系的结束是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使用应该得到另一方的同意。若是双方因为某些原因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
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案是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后,夫妻双方就组成一个家庭,双方对家庭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拥有相应的权力。在婚后贷款买的房子,不管是谁贷的款,不管房子谁写在谁的名下,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后,不管是谁挣钱,不管是谁挣得多谁挣得少,在结婚后,双方所挣得的财产就理应有对方一份,当然双方的欠款也有对方的一份,这也是在结婚时对对方的承诺和义务。
如果是在婚前贷的款,根据《民法典》规定:
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若在婚前已经还清了贷款,房子归购买人所有。若是没有还清贷款,在婚后有偿还贷款,双方自行协商房产份额,若是协商无法达成,房子归购买方所有,但是购买方应该一次性给与另一方婚后偿还贷款的补偿。
婚后夫妻共同购买贷款的房产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婚后夫妻共同购买贷款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婚后夫妻共同购买贷款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共同购买贷款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最终离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的,获得房产的一方其实我们应当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贷款,婚后还贷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证上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证上如只有一方支付首付款一方名字,不算共同财产,但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借款,房屋增值部分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的,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债的,共同偿还的部分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后夫妻共同购买贷款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