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首付是女方出的是否影响产权(新婚姻法房产首付对房子归属权是否有影响)
导读:婚后房屋首付款全由女方支付,不直接决定产权分配。婚后购置的房产,除非另有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分配。若未付款一方愿将房产转让给付款方并接受相...

婚后房子首付是女方出的是否影响产权
导读:婚后房屋首付款全由女方支付,不直接决定产权分配。婚后购置的房产,除非另有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分配。若未付款一方愿将房产转让给付款方并接受相应补偿,产权可归付款方所有。一、婚后房子首付是女方出的是否影响产权
在婚后,关于房产购置的首次付款支付者并不能决定该资产的所有权归属。
在这个前提下,婚后置办的房地产,除非事先有明确的约定表明该资产为某一方的私人财产,否则都将被视作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两人有权平等地进行分配;
若未支付首次付款的一方自愿将该房产转让给已支付首付款的一方,且仅需获得相应的房屋价款作为补偿,那么该房产便会归属于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房子只写一个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后购置的房产仅登记一方姓名时是否构成共有的财产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首先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所购房屋,若夫妻双方未做出特别声明或规定,则房地产权属证书上仅列明一方姓名的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如果购房资金来源于双方父母,而权属证书却被登记在某一方子女名下,那么这栋不动产便其实可以依照双方父母的各自出资比例进行按份分割,除非各方当事人另行作出明确约定。
最后,婚后倘若由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其子女购置不动产,且权属证书已被登记于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这种情况将被视为仅针对自身子女的单向赠予行为,此时,这栋不动产应被认定为隶属于夫妻中被赠予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房子首付是女方出的是否影响产权”,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新婚姻法房产首付对房子归属权是否有影响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无论房屋何时交付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其实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率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国一个重大难题,而且这个社会问题往往会带来更多更复杂的社会问题,例如房子等婚内财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而以往的法律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了,所以国家审时度势,颁布了新婚姻法,对于各项争议事项都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例如新婚姻法房产首付对于房子在离婚后的归属权的问题等,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对此的解释吧。
一、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现在房市整体仍然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在离婚时会涉及补偿的问题,但如果将来房屋贬值,离婚时,配偶一方是否也应该承担贬值部分的损失呢?
有关这个问题,有律师议修改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无论房屋何时交付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其实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离婚时房屋总价按照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均等分割。”
举例,甲男婚前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首付50万,与乙女婚后将剩余贷款还清。离婚时,房产价值200万,则乙女其实可以分得200-50/2=75万元。
二、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意见稿第八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其实可以认定改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变化: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了个人财产。
三、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要求追回来
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变化: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其实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其实可以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有严重损害婚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等重大理由的除外。
以上是新婚姻法中对于现如今争议很大的,以往法律规定不明的事项的一个明确规定,一方面表明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另一方面,我们能看到,对于个人私有财产等方面的保护也加强了,一定程度上防治了骗婚等犯罪的产生,最后,对于新婚姻法房产首付的问题,如果一方在婚前买了一套房付了首付,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付清了后续,那么房子不归属共同财产,不过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