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到18岁就可以了吗(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
导读:抚养费通常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此时他们通常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但如果孩子因特殊原因如正在接受教育或失去劳动能力而无法独立生活,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到18岁就可以了吗
导读:抚养费通常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此时他们通常已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但如果孩子因特殊原因如正在接受教育或失去劳动能力而无法独立生活,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能力来判断。一、抚养费到18岁就其实可以了吗
在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后,通常情况下父母已经无需再支付抚养费用。
当孩子已经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时,父母可停止支付相关抚养费用。
此外,如果孩子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并且他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亦能够维持所在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也其实可以考虑停止向其支付抚养费用。
然而,若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仍然无法独立生活,那么父母仍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继续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
对于那些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由于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我们其实可以将他们视为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其实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其实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抚养费到底要支付什么时候
在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所应得到的抚养费用通常需要持续到他们成年或具备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然而,若孩子年龄介于十六岁与十八岁之间,且其能够通过劳动获得并支撑起自身基本生活所需的经济来源时,那么,双方的家长其实可以考虑不再提供抚养费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倘若存在诸如成人人无法独立生活等特殊情况时,那么即使是已经成年的孩子,他们的家长依然有责任尽所能地为他们提供抚养帮助,并且继续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其实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其实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抚养费到18岁就其实可以了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抚养费执行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
抚养费执行是其实可以直接到18周岁就停止了,我国的法定年龄所规定的就是18岁,对于18周岁就是属于成年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民事能力,没有抚养孩子一方在给抚养费的时候就要按规定处理。一、抚养费执行其实可以到18周岁就停止吗?
是其实可以的;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子女的抚养费由二人均摊,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一半支付抚养费,直至到年满十八周岁,至于其他费用,双方可另行协商。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其实我们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的给予是做为父母应该要履行的义务,但对于要给到多少岁其实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协商不下来的就其实可以按法定的年龄来进行支付,所以,双方在处理孩子问题的时候就要以孩子的利益为优先考虑,这样才不会引起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