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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内容及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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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内容及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特有的原则,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利,同时可以对一审人民法院起到监督的作用,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其刑罚。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蓝箭律师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拓展阅读

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内容及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内容及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在一个案件的判决出来,是有一个期限让当事人提出上诉的。

这是对于当事人对于判决不认同或者是不服该判决的,为自己争取的一个机会。

对于上诉,有一个原则,就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内容及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上诉不加刑原则内容和限制有哪些?

1、被告人一方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或者同时有被告人一方的上诉和检察机关抗诉的;

2、被告人一方没有提出上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或者同时有被告人一方的上诉和自诉人的上诉的;

3、二审法院审理时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查明新的犯罪事实后,应当适用刑罚的。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条件

1、仅适用于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适用于检察院提出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2、只对二审法院有约束力(管不了其他审级法院)。

3、不得加重处罚内容:

(1)刑期;

(2)刑种;

(3)附加刑;

(4)刑罚执行方法。

三、上诉不加刑原则具体内容

1、共同犯罪案件:

(1)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2、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罪名不当的:

(1)不得加重原判刑罚;

(2)可以改变罪名。

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

(1)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

(2)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4、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

(1)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

(2)不得延长缓刑考验期。

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

(1)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

①不得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

②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2)必须依法改判的:

①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②在第二审裁判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6、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1)原审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①检察机关发现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

②且检察机关对新的犯罪事实向同一法院补充起诉。

(3)检察机关未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者发现了新的犯罪事但未补充起诉的,均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且还有更多疑问,免费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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