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遗嘱包括什么形式)
导读:遗嘱失效的法定情形主要有:遗嘱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非真实意愿、受欺诈或胁迫所立、伪造或篡改、涉及无权处置的财产、遗嘱形式不合法等。当遗嘱存在以上情...

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
导读:遗嘱失效的法定情形主要有:遗嘱人缺乏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非真实意愿、受欺诈或胁迫所立、伪造或篡改、涉及无权处置的财产、遗嘱形式不合法等。当遗嘱存在以上情形之一时,将被判定为无效。一、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
当遗嘱发生无效时,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遗嘱人自身若缺乏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所立下的遗嘱将被判定为无效。
其次,遗嘱内容如果并非立嘱者的真实意愿表达,那么这种情况下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其中包括受到欺骗、恐吓等不当手段影响而订立的遗嘱,以及由他人伪造或擅自修改的遗嘱,这些经过篡改的部分都将被视为无效。
此外,遗嘱中涉及到无权处置的财产也会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最后,遗嘱形式上的不合法性也可能导致整个遗嘱的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无效的遗产如何去继承
若遗嘱被认定为无效,可区分为部分无效以及全部无效两种情形。
针对遗嘱中无效的相关部分,并不能够对遗嘱中其他合法有效的部分产生任何影响或阻碍其执行力的发挥。
如果遗嘱部分无效,则需根据该无效部分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对涉及到的遗产作出相应的处置安排。
然而,假设遗嘱被确认为全部无效,那么死者遗留的财产便应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遗产的继承将遵循以下两个顺序:
(1)第一顺序: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
涵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而非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如无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存在,方可轮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接手继承。
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时,应该尽量保持平等。
对于那些生活上遭遇特殊困难且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的关照。
像那些对被继承人负担较重的抚育责任或是跟被继承人住在一起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获得更多的份额。
换句话说,如果有人具备抚养成年人的经济能力和条件,但却没有尽到应尽的抚育职责,那么他们应该得不到甚至很少得到相应的遗产份额。
如果所有的继承人能够达成共识,也不妨不对遗产进行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方面”,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遗嘱包括什么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5、口头遗嘱。人即将死亡时,会对身后的财产及事务作出安排,这种安排就是遗嘱。遗嘱能够以多种形式体现,可能是一张纸,可能是几句话,也可能是一盘录像带,那遗嘱包括什么形式?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遗嘱包括什么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其实我们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其实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何区别
遗嘱人其实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除公证遗嘱以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是相同的。
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其实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其实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其实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其实我们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很多国家都有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至于我国规定的遗嘱包括什么形式,大致有五种,即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而要是发现遗嘱人立下的遗嘱是不合法的,那么最终就会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中山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