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我买的房子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父母再立遗嘱分给其他子女还有效吗)
导读:父母购置的房产,其他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在法定继承下,若父母只有一名子女,该子女将自动继承房产。但若有多名子女,需依据遗嘱确定继承人,若无遗嘱...

父母给我买的房子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
导读:父母购置的房产,其他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具体情况。在法定继承下,若父母只有一名子女,该子女将自动继承房产。但若有多名子女,需依据遗嘱确定继承人,若无遗嘱,其他子女需放弃继承权,房产才能由选定的子女继承。一、父母给我买的房子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
在法律层面上,房产的继承可分为两大类,分别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前者主要指当房产权人仅有一名子女时,遭遇其过世的情况后,该房产将按照既定的程序自动传承至下一代继承人手中。
然而,若房产权人身故之时拥有两名甚至更多的子嗣,则就必须依照遗嘱的方式,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将会由哪一位子女继承,否则只能通过让其他继承人均放弃自己的继承权,进而致使这一权利以单一的形式归属选定的那名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给我买的婚房是否是只赠与我的
在法律条文中,父母赠予孩子房产被视为赠与行为。
然而,这笔赠与究竟针对夫妻双方还是单方面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严谨的分析与判断。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我们其实可以作具体细分:
1.如果赠于者在儿女结婚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为他们购买房产毫无保留地提供了经济支援,那么这部分出资其实我们应当毋庸置疑地被视作为赠予子女本人的个人财产,除非赠于方明确表达出这是他(她)对夫妻两人的赠与。
2.当赠于者在儿女结婚之后的时间段内,再为他们购买房屋时,应该依据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或契约来进行处理。
而如果双方未就此达成任何共识或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形,则这种赠与有可能会直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法令同时规定,如果赠于方在遗嘱或赠与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该赠与只归属于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另当别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给我买的房子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父母再立遗嘱分给其他子女还有效吗
如果父母想通过再次立下遗嘱,把遗产分给其他子女的,那么就要对原来的遗嘱进行撤销或者变更。若按照相关规定变更或者撤销了之前的遗嘱内容,那么父母重新订立的遗嘱将遗产分给其他子女,若是新订立的遗嘱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自然也是有效的。如果父母想通过再次立下遗嘱,把遗产分给其他子女的,那么就要对原来的遗嘱进行撤销或者变更。
1.对于遗嘱的变更或者是撤销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了以下的这些方法。
首先第一个就是立遗嘱的人在原来遗嘱之外,又新立了一个遗嘱,并且立遗嘱人在新立的遗嘱上面明确的说明了对原来的遗嘱进行撤销或者变更。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如果立遗嘱的人原来立的遗嘱已经通过了法律上面的公证程序,那么接下来新立的遗嘱当中,如果所立的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等,这些遗嘱是不其实可以对原来已经通过公证程序的遗嘱有变更或者直接撤销掉,也就是说,立遗嘱的人若有打算对原来已经通过公证程序的遗嘱进行变更甚至是撤销的话,那么重新订立的遗嘱也要通过相关的公证程序,否则的话就无法达到变更或者撤销原来遗嘱的目的。
第二个情况就是立遗嘱的人不仅仅立了一个遗嘱,而是立了好几个遗嘱的情况。如果在所立的几个遗嘱当中,最后立下的遗嘱没有对之前所立的遗嘱明确说明了进行变更或者撤销,依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看来,如果立遗嘱的人立了好几个遗嘱,但是前面的遗嘱和后面所立的遗嘱中的内容有相互抵触的部分,即使后面所立的遗嘱中没有明确说明撤销或者变更前面的遗嘱,但是最终还是会以最后的遗嘱内容为准,在最后所立遗嘱前面所列的那些遗嘱就会被默认撤销。如果是同一份遗嘱的内容当中,前面和后面的内容是有相互抵触的部分,那就会被默认为遗嘱的变更。但是如果所立的几个遗嘱当中存在有公证遗嘱的,那么最终就会以公证遗嘱为准,其他的遗嘱都作废。
第三种就是立遗嘱的人还其实可以用自己和所立的遗嘱当中内容相抵触的行为来对原来所立的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意思就是说立遗嘱的人在生前虽然立下了遗嘱,但是产生了和遗嘱当中的内容相反的一些行为,使得原本遗嘱当中对于财产的处理权进行了转移或者有部分被转移的,法律上面就会认为遗嘱被撤销了或者部分被撤销。
2.如果想要对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遗嘱,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在变更遗嘱的时候或者撤销遗嘱的时候,立遗嘱的人必须自身拥有相应的遗嘱能力。如果立遗嘱的人失去了相应的遗嘱能力,那么是不其实可以对原来的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你原来的遗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2在变更遗嘱的时候或者撤销遗嘱的时候,对于要变更或者撤销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的人的真实意愿。如果遗嘱当中的变更的内容或者要撤销的内容是经过他人伪造的,而不是立遗嘱的人的真实意愿,那么所进行的变更或者撤销是无效的。或者是立遗嘱的人受到了他人的威胁或者欺骗而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所变更或者撤销的内容也是无效的,原来的遗嘱依旧具有法律效力。
3在变更遗嘱的时候或者撤销遗嘱的时候,必须由立遗嘱的人亲自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以及程序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