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多少(人大代表的名额产生的依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代表团 实有代表59名天津代表团 实有代表45名河北代表团 实有代表125名山西代表团 实有代表69名内蒙古代表团 实有代表5...
在下面的时间里,我会通过一些例子和解释详细回答大家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多少人的问题。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多少人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多少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代表团 实有代表59名
天津代表团 实有代表45名
河北代表团 实有代表125名
山西代表团 实有代表69名
内蒙古代表团 实有代表58名
辽宁代表团 实有代表101名
吉林代表团 实有代表64名
黑龙江代表团 实有代表89名
上海代表团 实有代表60名
江苏代表团 实有代表150名
浙江代表团 实有代表97名
安徽代表团 实有代表110名
福建代表团 实有代表68名
江西代表团 实有代表75名
山东代表团 实有代表173名
河南代表团 实有代表170名
湖北代表团 实有代表116名
湖南代表团 实有代表117名
广东代表团 实有代表161名
广西代表团 实有代表90名
海南代表团 实有代表25名
重庆代表团 实有代表59名
四川代表团 实有代表146名
贵州代表团 实有代表72名
云南代表团 实有代表91名
西藏代表团 实有代表21名
陕西代表团 实有代表70名
甘肃代表团 实有代表51名
青海代表团 实有代表22名
宁夏代表团 实有代表21名
新疆代表团 实有代表61名
香港代表团 实有代表36名
澳门代表团 实有代表12名
台湾代表团 实有代表13名
解放军代表团 实有代表267名
人大代表的名额产生的依据
法律分析:根据选举法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而全国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第六条 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选举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三)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四)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五)规定选举日期;
(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选举委员会指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工作。
三、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行使选举权利。
四、因反革命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五、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
(三)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也可以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几年开始,每几年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从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共五年,代表人数一共一千二百多名,一共举行了五次会议,都在首都北京召开。其中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开幕,其他四次会议于1955年至1958年每年各举行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扩展资料
第一次会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开。代表总人数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数民族代表178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伟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面,最后也从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小生产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使我国国民经济能够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并且巩固我们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百度百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代表按照什么组成代表团?
全国人大代表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每个代表团通常由30名左右的代表组成,代表来自不同的政治党派、团体和地区。代表团主要负责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它国家重要活动。
根据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团应当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士兵等各个阶层和各个民族。代表团的组成应该反映出全国各个地区和各个民族的特点和利益,这样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团的选举方式比较复杂,一般需要在省级以上进行多轮选举,确保代表的产生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团的代表也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和询问,代表团还可以组织视察、考察、调研等活动来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团的职责是什么?全国人大代表团的主要职责是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它国家重要活动,代表人民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权力。代表团还负责向人民解释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团是中国政治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代表团的组成应该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选举产生过程也需要明确规定,以保证代表团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三条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参加代表团会议和有关委员会的会议;(三)在本人所在地区或者从事的工作单位向选举人和代表报告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四)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五)提出议案和建议,与选民和代表联系;(六)接受来自选民和代表的咨询和建议,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七)积极参加代表团组织的视察、考察和调研等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情况。

好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多少人”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多少人”,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