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东莞启动创新型企业预申报,你想知道的奖补都在这里)
微信也可办理国税业务啦,无论是预约、查询还是申报,一键搞定!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市局:省局: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操作说明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

微信也可办理国税业务啦,无论是预约、查询还是申报,一键搞定!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市局:
省局: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操作说明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介绍:
在网上办税大厅,您可以方便地办理大部分涉税业务。不需要任何授权,你可以使用面向公众的功能,包括
1、公众查询,有:税务登记查询、发票遗失查询、商品退税率查询等内容,具体如下:
2、查看税务局发布的公告;
3、查看税务局的政策法规和各类办事事项介绍;
4、下载发布的资料软件等;
5、与税局进行专家解答、工作建议、投诉举报等互动的交互。
如果你已经在税务局办理了网上办税的业务,用拿到的帐号密码登陆后,您可以享受给纳税人提供的多项专业服务,包括:发票认证、申报缴税、出口退税预审、涉税查询、审批业务办理等。
第一次登陆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操作说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访问网上办税大厅,您需要先登陆,才能访问申报缴税、网上认证等面向纳税人的服务。请您拿到从税务局领取的帐号密码,从左上角登陆进入办税大厅。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开办的业务
目前,网上办税系统已开通涉税信息查询、发票查验。从06年6月份开始,对东莞纳税人开通了网上申报、缴税、出口退税预审等涉税事项。
网上办税业务的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前台开通。请点击左上角普“注册”按钮,可进入注册界面,根据提示填写相关注册资料,其中用户密码由用户自行设定,点击提交后并打印《网上办税申请表;
注册界面
企业注册资料填写/提交页面
2、纳税人携带《网上办税申请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主管税务分局的办税大厅办理开通手续,即可进行网上办税。
扩展阅读:
微信如何进行国税业务办理
第一步:关注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进入国税业务办理界面
第三步:选择业务办理
如下图所示,常见的国税业务办理预约、申报缴纳、发票业务等,都可以在该平台进行,灵活运用,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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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拓展阅读

东莞启动创新型企业预申报,你想知道的奖补都在这里
8月27日,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组织2019年度东莞市创新型企业预申报的通知》。网上申报9月23日17时截止。入选的企业,将享受科技项目配套、研发投入补助、产业投资扶持等一系列财政奖补政策。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将以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为基础,三年内遴选认定不超过100家百强创新型企业(下称“百强企业”)、不超过500家瞪羚企业,构建“百强企业—瞪羚企业—高企”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
申报企业应为东莞市内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高企。同一企业只能选择“百强企业”和“瞪羚企业”其中一项申报。申报百强企业、“瞪羚企业”的高企不属于东莞相关政策规定的不予资助范围。
申报单位须于9月23日17时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网址:(http://219.130.55.161/ujet/)。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26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市科技局于9月30日前完成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企业,须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于10月11日17时前提交至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咨询联系人: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联系人:蹇玮、杨俊成;电话:22112165、22113299。
东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人:钟奕、卢锦荣;电话:22831332。
那么,成功申报创新型企业,将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根据东莞市科技局发布的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送审稿),记者初步梳理了扶持政策,具体政策以最终印发稿为准。
一、高企可享受的扶持措施
1、全面落实高企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
2、高企年营业收入首次晋级5000万元级别、2亿元级别、10亿元级别的,市财政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二、在高企扶持措施基础上,瞪羚企业可享受的扶持措施
1、研发投入补助。市级财政按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核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最高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50万元。
2、科技展会补贴。按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予以支持,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支持10万元。
3、优先享受孵化器产权分割用房。
三、在高企扶持措施基础上,百强企业可享受的扶持措施
(一)推进研发协同
1、研发投入补助。市级财政按企业上年度经税务部门核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超过5%的比例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科技项目配套。百强企业获得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按不超过1:1的比例获得配套资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3、支持协同攻关。支持百强企业设立科技创新平台或组建研发联盟,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二)推进人才协同
1、人才住房保障。以实物配置、货币补贴方式,优先向百强企业技术骨干和中高层管理人员配租配售人才住房。
2、人才税收奖励。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或科技成果转化收入30万元以上的董事长、总经理、技术研发总监、研发部总经理等,按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不超过80%标准奖励个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三)推动资本协同
1、支持风险投资。定期组织风险投资机构与百强企业进行对接,对投资百强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优先奖励。
2、支持产业投资。对由百强企业发起或参与在东莞注册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一次性引导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推动企业上市。重点瞄准科创板和创业板,推动百强企业和资本市场进行有效对接,对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奖励700万元。
(四)推动行业协同
1、企业培训补贴。市级财政对企业参与学习考察产生的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报销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
2、科技展会补贴。对参加经市科学技术局备案同意的境内外科技展览会的企业,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20万元。
3、科技论坛补贴。对百强企业实际投入成本按最高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推动落地协同
1、代建产业用房。对暂时没有达到亩产用地年财政贡献要求的百强企业,支持市属或园区、镇(街)国有控股公司代建生产经营用房。
2、给予租金补贴。对百强企业在东莞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按租赁发票金额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优先享受孵化器产权分割用房。
(六)推动政策协同
1、实行一企一策。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现有政策体系无法解决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重大问题,由企业书面提出。
2、加强市镇联动。鼓励各园区、镇(街)参照百强企业市级扶持政策进行属地政策配套或制订出台专项扶持办法。百强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园区、镇街的工作考核体系。
【见习记者】吴擒虎
【作者】 吴擒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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