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房产纠纷怎么办(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导读:遗产代位继承权争议可协商,不成可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亡,其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仅继承被代位人应得份额。确保公平继承,...

代位继承房产纠纷怎么办
导读:遗产代位继承权争议可协商,不成可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亡,其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仅继承被代位人应得份额。确保公平继承,维护家庭和谐。一、代位继承房产纠纷怎么办
涉及遗产代位继承权的争议问题,既可通过友好协商予以化解,若协商过程中各方未能达成共识,亦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其父母过世前先行离世,则其应得的遗产份额将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代为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仅能从被代位继承人原本应拥有的遗产份额之中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陷入房产纠纷怎么办
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其实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协商解决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以解决问题。
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其实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代位继承房产纠纷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1、代位继承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实践中,有的继承人觉得该适用代位继承,而有的却不这样认为,各说各的,就导致发生了代位继承纠纷。而在实际解决这样纠纷的时候,光靠说是没用的,必须要进行实际的举证才其实可以。那到底代位继承纠纷该怎么举证呢?下文是具体介绍。
一、代位继承纠纷怎样举证
代位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
1、代位继承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代位继承法律关系的证据
1被代位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死亡公证书;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代位继承人与被代位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据。
3、遗产的证据
1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2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3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5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二、如何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代位继承人也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一定要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其实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继承人。
4、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是本应由被代位人所继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相应的代位继承人也不能继承财产。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不得执行,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6、在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继承,即丈夫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7、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将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取得全部遗产。
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利益,那么当然是离不开举证的。只有提供足够充足的证据之后,才有可能获得有利的判决。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您发现您的合法权益被其他继承人非法剥夺时,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定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更好地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