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生育离婚要赔偿吗(男方无生育提出离婚有哪些赔偿)
导读:因无法生育要求离婚并索赔,缺乏法律依据。无法生育非法律明确定义的过错,无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非法同居、...

不能生育离婚要赔偿吗
导读:因无法生育要求离婚并索赔,缺乏法律依据。无法生育非法律明确定义的过错,无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包括: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伴侣及其他严重违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一、不能生育离婚要赔偿吗
因无法生育而请求离婚并索求赔偿,其请求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并不具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无法生育并不被视为法律所规定的明确过错行为之一,因此无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以下是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其实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几种主要过错行为:
(1)婚姻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存在重婚行为;
(2)与他人类似的非法同居关系;
(3)对配偶进行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
(4)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伴侣进行非人道的虐待或遗弃;
(5)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序良俗的重大过错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不能生育离婚纠纷如何判决
因不能生育起诉离婚的,法院需要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依据。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院会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而不会单纯以能不能生育子女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
离婚案件中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不能生育为由起诉离婚,如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同时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只能在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只有提供更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证明夫妻关系破裂,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如何涉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应提交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其实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能生育离婚要赔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男方无生育提出离婚有哪些赔偿
男方无生育提出离婚的话一般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双方其实可以协商,看是否能得到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男方无生育提出离婚有哪些赔偿?
无生育能力不是法定赔偿理由。可考虑其他因素。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不存在过错时没有补偿的,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分割原则是一人一半的。
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因为离婚案件也是民事案件,且离婚损害赔偿又是一种婚姻家庭中的一种侵权行为,所以其应该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其实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此类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实施与他人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意图杀害家庭成员的,因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也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无论损害后果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只要对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伤害的事实,都构成了损害的事实。在离婚案件中就是指因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一方提起离婚,无过错一方由此受到财产上和非财产上的损害。离婚财产上损害的范围,只限于无过错配偶一方因离婚所受到的现有财产权益的损失。离婚涉及的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在下面的章节中还要具体的讲述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三有因果关系存在。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但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是指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无过错配偶一方遭受财产上损害和非财产上损害的直接原因。
四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了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主观态度。在侵权行为中对过错程度的划分不影响其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在离婚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过错为主观要件。行为人的过错就是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故意违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过错配偶一方有重婚、非法同居、虐待、遗弃等离婚原因情况的存在。
综合上面所说的,男方没有生育是不再离婚赔偿的范围之类的,想要申请离婚的赔偿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其实可以得到,不然一般法院再判决离婚案件的时候是不会受理这一个诉求的,所以,婚姻在每一个人面前都是平等的,不该得到的赔偿是不能乱申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