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后果?)
导读:在法律层面,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双方同意离婚时,需签署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关系;二是双方未达成一致时,可向人...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导读:在法律层面,女方提出离婚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双方同意离婚时,需签署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关系;二是双方未达成一致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依法裁决是否批准离婚。一、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在法律层面上,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请求,其所涉及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当夫妇双方均同意离婚时,他们需要签署并遵守离婚协议书,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这样就其实可以正式宣告婚姻关系的完结;
其次,倘若夫妇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情况下,如果法院认定夫妇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再维持正常的共同生活,那么法院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裁决,批准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孩子怎么办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可以吗
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其实可以,不管是哪一方先提出来都是属于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而且并不是因为对方存在着先提出来离婚这种情况就会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于先提出一方当事人不利,因为在判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仍然是需要按照平均分割的基本原则决定。一、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其实可以吗?
1、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其实可以,不管是哪一方先提出来都是属于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其实我们应当与女方进行协商,看能否挽回。
2、如果男方同意离婚,则其实我们应当与女方共同协商处理财产,子女,债权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离婚意见的,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各方面的一些问题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男方坚决不同意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对于女方来说,就是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来提出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等,而且这样的益处首先提出,并不会因此而影响到后续的财产分割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