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还能要回来吗(离婚小孩抚养权给男方可以要回来吗)
导读:即使抚养权判给女方,男方仍有机会要回子女抚养权。其实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书面抚养权变更协议,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女方有重病、残疾等无法抚养,或未尽抚养...

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还能要回来吗
导读:即使抚养权判给女方,男方仍有机会要回子女抚养权。其实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书面抚养权变更协议,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如女方有重病、残疾等无法抚养,或未尽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情况,或孩子愿随男方且其有抚养能力,或其他合理原因,男方都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一、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还能要回来吗
在孩子抚养权判定归属女方之后,若男方希望收回子女抚养权,则可采取以下几种合理方式进行操作:
(1)经由男女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其实可以签订书面形式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以此来赋予男方对子女的养育权利;
(2)如若无法通过直接协商来解决问题,男方有权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司法机构提出针对孩子抚养权的诉讼申请。
具体涉及到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如下所示:
①生活中与孩子朝夕相处的父母一方,在面临重病或者残疾等不可抗力因素时,可能难以继续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
②另外若是在养育过程中,监护人存在多次未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孩子等恶劣情节,亦或是这些行为对孩子的身体及心理健康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那么同样其实可以作为提出变更抚养权的依据;
③当孩子达到法定年龄八岁之后,愿意选择跟随另一方度过余生且该方具备抚养孩子的实际经济和能力之时,同样是具备变更抚养权的合法条件之一;④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合理原因也都能成为支持变更抚养权的有力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孩子判给女方是否其实可以改女方的姓
小孩判给女方的,小孩的姓其实可以更改。
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和孩子的生父协商一致,并需要有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判给女方男方还能要回来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离婚小孩抚养权给男方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后其实可以要回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等等。一、离婚小孩抚养权给男方其实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后其实可以要回抚养权。离婚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大多情况下,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中孩子抚养权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当有一方对孩子学习、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意见也是相当重要的。
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