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必须符合的形式要件是哪些(离婚登记必须在原登记机关吗)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其实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

结婚登记必须符合的形式要件是哪些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其实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结婚登记必须符合的形式要件是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一、结婚登记必须符合的形式要件是哪些
结婚登记必须符合的形式要件: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补办登记。
二、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有哪些
结婚的实质要件表明确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
1、实质要件:
(1)结婚其实我们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形式要件: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其实我们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补办登记。
三、结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是哪些
1、结婚的形式要件:
(一)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成立的方式或者程序所必须符合的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在我国结婚的形式主要是指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2、结婚的实质要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之间、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其实我们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的形式要件是哪些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其实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离婚登记必须在原登记机关吗
离婚登记不是必须在原登记机关的。在我国的离婚登记的程序性规定中,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一、离婚登记必须在原登记机关吗?
办理离婚不是必须要到原登记地点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可以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手续。带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身份证即可,如果都在异地,也其实可以在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经过工作人员询问后,符合条件的颁发离婚证。
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如果走协议离婚,则需要去婚姻登记机构办手续。办离婚,不需要去原来登记的地点处理。双方其实可以去任何一方常住地或者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