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共有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房产纠纷诉讼超过两年怎么处理)
导读:面对共有产权房纠纷,我们可采取四策略: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和解应平等互利为原则,双方自行解决;若未果,可引入第三方协商。若协商仍无果,可考虑仲裁。仲裁...

两人共有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导读:面对共有产权房纠纷,我们可采取四策略: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和解应平等互利为原则,双方自行解决;若未果,可引入第三方协商。若协商仍无果,可考虑仲裁。仲裁不行,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系列策略,旨在通过不同途径,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维护各方权益。一、两人共有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在处理共有产权房所引发的纠纷上,我们其实可以采取四个策略进行妥善处理,这四个策略分别是: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
首先,其实我们应当以平等互利为基本准则,由当事人之间自行进行和解,如果和解协议无法达成,便其实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协助,通过协商来寻找解决之道。
其次,当协商也不能解决问题之时,根据共有产权房纠纷的具体情况及争议涉及的法律事项,交由特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若经仲裁裁决后仍然无法达成协议,最终还其实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实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1、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如房产证上或房屋管理机关的档案中有赠与的明确记载;
或有购置人赠与房产的公证书,或有其他明确证据足以证明购房人在购置房屋时有赠与产权登记人的意思表示的,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2、如果父母生前没有明确赠与表示,去世后,子女为产权发生争议,未登记方负有举证责任,如其无确凿证据推翻登记的,产权也应归登记人所有;
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登记人只是作为产权人代表的,则应认定产权为父母所有,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3、父母用子女的赡养费购、建房屋并登记了产权的,产权应确认归父母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两人共有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房产纠纷诉讼超过两年怎么处理
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具体的房地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
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房地产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其实我们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90天内,必须协助业主办理好房地产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房地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上面的内容,我们其实可以知道,房产纠纷诉讼超过两年怎么处理?所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旦出现相关的纠纷,应该在第一时间及时去相关的额部门进行诉讼处理。同时,我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应该确认好相关的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