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合法吗(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导读:关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行为,只要双方已登记结婚,且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况,赠予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受赠方可要求赠予方交付财物。然而,若双方未能成功结婚,则该赠予...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合法吗
导读:关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行为,只要双方已登记结婚,且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况,赠予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受赠方可要求赠予方交付财物。然而,若双方未能成功结婚,则该赠予行为将失去法律效力,赠予方可撤销赠予或要求返还财产。因此,在涉及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时,双方应明确约定赠予条件和法律后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合法吗
基于缔结婚姻的意愿而向受赠方作出的婚前赠与行动,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在双方完成婚姻登记之后,并未存在可撤销赠与之情由时,则受赠者有权向赠予方要求交付赠与财物;
反之,若双方未能成功缔结婚姻关系,那么附带条件的赠与将不再具备法律效力,赠予方有权撤销赠与,或者要求受赠方返还赠与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其实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其实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以结婚为目的的房屋赠与但婚没结其实可以要回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赠与的房产是用于结婚的,而结婚目的未能达成时,赠与方是其实可以主张该赠与房产的返还的。
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条件成就时赠与合同才会生效,如果条件没有成就,则赠与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其实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合法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能撤销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能撤销吗
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其实可以撤销。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在结婚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就不存在了,根据相关规定,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其实我们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其实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赠与的条款其实可以撤销吗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的条款不一定其实可以撤销,如果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的,则其实可以撤销;如果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则一般不其实可以撤销,除非受赠一方存在下列情况,则其实可以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其实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其实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三、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任意撤销吗
其实可以撤销。
首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不同于民法典中的赠与,其不其实我们应当然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的规定。离婚协议往往涉及到、财产赠与等变更身份关系后财产关系的约定,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以及道德性质,对夫妻问题应优先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非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得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其次,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合意。离婚时,夫妻双方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基于原有婚姻关系这一特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并具有保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道德性质,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夫妻双方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双方共同为子女设定权利的行为,夫妻一方无权单方面任意撤销赠与,而应取得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其任意撤销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能撤销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