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有哪些?)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国家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国家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2023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没有了,其实是错误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不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适用原优惠政策,月度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样注意开具专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并非一回事,小规模纳税人是站在增值税的角度划分的,将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联系四个季度)超过500万元的,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若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未超过500万也可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是站在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定义的,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公司。
企业可能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两费一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年12号)文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若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则纳税人享受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则相应的附加税费也无需再缴纳,需要正常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25%×20%=5%。比如某小微企业2022年实现年度利润为250万,纳税调整额为+30万,则该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0×2.5%+(250+30-100)×5%=6.5万。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标准参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规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度预缴)或第9个月(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个季度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若放弃预缴阶段享受该政策的,可以等到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7、安置残疾职工加计扣除
2022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有哪些?
1、《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 2022-12-30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 2022-09-30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2022-09-22
4、《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022-05-20
5、《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 2022-03-24
6、《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2022-03-23
7、《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022-03-14
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2022-03-02
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2022-01-26
2023年企业所得税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吗
所谓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在运营期间所需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的义务,今天我就来带大家了解下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直接减免税
(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77号)。 (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第一条第一款。 (三)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可在201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且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60%以上;3.企业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4.企业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5.企业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接受继续教育,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须通过年检;6.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7.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第一条。二、支持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一)安置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青海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在4000元基础上上浮30%,即5200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第二条、第四条;《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上浮我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幅度的通知》(青财税字〔2014〕908号)第二条。 (二)安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青海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在4000元基础上上浮50%,即6000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第二条、第四条;《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青海省民政厅关于上浮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幅度的通知》(青财税字〔2014〕909号)第二条。三、支持棚户区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并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一)棚户区位于远离城镇、交通不便,市政公用、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缺乏城镇依托的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二)该独立矿区、林区或垦区不具备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条件;(三)棚户区市政排水、给水、供电、供暖、供气、垃圾处理、绿化、消防等市政服务或公共配套设施不齐全;(四)棚户区房屋集中连片户数不低于50户,其中,实际在该棚户区居住且在本地区无其他住房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75%;(五)棚户区房屋按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属于危险房屋、严重损坏房屋的套内面积不低于该片棚户区建筑面积的25%;(六)棚户区改造已纳入地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由地方政府牵头按照保障性住房标准组织实施;异地建设的,原棚户区土地由地方政府统一规划使用或者按规定实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5号)。四、降低税率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第一条。 (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电子商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五、所得减免
(一)企业从事以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8.远-洋捕捞。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二)企业从事以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三)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即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116号)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五)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2022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负从10%将至5%。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自2022.1.1-2022.12.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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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如果公司年纳税额不超过30万元,可以按小型微利企业缴纳所得税,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3%;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计算不是按营业收入的25%收,而是按利润(应税所得额)25%征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如下:
1、享受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5、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方式如下:
1、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政策包括低征税比例、减计税费和政府推出的税收优惠,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收,在“单一征税”制度下,可以改善企业的经济效益。帮助小型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提高经济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023
2023年继续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小编整理了2023年继续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节税百万,他是怎么做到的?
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政策要点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3、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
政策要点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
4、广宣费支出税前扣除
政策要点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
5、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政策要点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6、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政策要点2021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
政策要点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4 号)
8、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政策要点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税〔2019〕22号(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9、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
政策要点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022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
一、适用对象
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政策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2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22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核心内容如下: 税收返还奖励凭证单据(1分钟前更新)一、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预缴增值税3%的项目暂停。 2.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减征25%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包含在小微企业中的个体户,除仍可享受核定征收优惠外,应纳税额不超过1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4.小微企业(包括个人)的纳税身份为普通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全免。如果开具专用票,将按3%的税率支付优惠政策。二、2022年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是什么?
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征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50%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计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按10%计税。不符合小微利企业要求的公司,在年中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符合小微利企业要求的,可要求的,可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今年年初,因不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可在下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中抵扣多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年度最终结算不符合小微利企业要求的,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凡从事生产.经营、单独经济核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外,应当自依照税务法规变更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 第八条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应当提交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并提供有关文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向上述报告报告.文档.文件审核后,给予登记,发给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仅限纳税人,不得转让或转让。税务登记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地址.所有制形式.单位隶属.运营模式.经营范围等相关事项。三、2022年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
1.小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25%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实际税负从10%到5%不等。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2.中小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自、对中小微企业新购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设备,折旧为3年,100%可一次性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内,50%可在原来的一次性扣除,其余50%可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设备所得税抵扣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3.从事污染治理的第三方公司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治理的第三方公司减征企业所得税15%。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出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未产生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实际扣除额的100%税前扣除;产生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税前摊销无形资产成本200%。 政策依据: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支出税前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企业减缓缴纳部分税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制造业中小企业减缓缴纳部分税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五、2022年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
2022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具普通票的,直接免征,出具专用票的,按3%征收 2.企业所得税在100万区间部分征收万至300万区间部分按5%征收 3.股东分红个税,这是公司股东分红.或股权转让.取消公司,需要处理企业未分配利润。企业暂时不分红时,不需要缴纳。 什么样的企业才能成为小微企业? 财税〔2019〕13号标准为换句话说,年应纳税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万,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当然,最重要的是在中国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而且从2022年4月1日开始,只要不开专票,无论是开普通发票还是不开发票,都可以免税申报,不受季度45万的限制。简单来说,4月1日以来,小规模季度45万的政策放宽,不再局限于45万的免税。只要不开专票,500万以下的免税,即使全开普票,也是免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20%。我国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征25%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50%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六、2022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对于小微企业来说,2022年的税收优惠政策非常有利。年应纳税额低于100万元的,按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额为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很明显,年度一次性奖金仍在每月独立纳税,而不是入党员工资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持续到2023年底。这可以减轻工薪阶层的个人税收压力; 年增值税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 (1)对生产性行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附加抵扣政策继续实施; (2)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或者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3%按1%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在继续实施。具体延期以后续通知文件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征收.停止征税和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法.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征税.停止征税和减税.免税.退税.同等税收法规和其他补税.行政规章制度冲突的决定。
好了,今天关于“国家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国家企业所得税新政策”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