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法律知识】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对认为无罪,但已经被拘留或者是扣押的人进行释放,如果是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材料不够的需...
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对认为无罪,但已经被拘留或者是扣押的人进行释放,如果是...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检察院做出不予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后的程序是,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对认为无罪,但已经被拘留或者是扣押的人进行释放,如果是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材料不够的需要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就得对不予批捕的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或者是允许其取保候审,以防其逃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