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中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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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中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1、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2、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
3、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该条一般是指基于特定债权人利益和人身信任所成立的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第(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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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
法律主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如下: 1、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 对抗第三人 。 2、 债权人转让债权 , 未通知债务人 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6、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1、债权的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并没有事先经过同意的必要;2、在债权转让过后,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在没有通知之前,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仍为有效清偿;3、债务人可以对受让人行使抗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合同义务全部转让,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通常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常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
法律分析
合同义务转移理论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义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如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合同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并未达成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并不由此成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是自愿替代债务人履行合同。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这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债务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法律规定具体表现在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其对债务转移从定义、转移形态到生效条件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也对双方义务给出了具体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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