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上海市公租房在哪里申请要什么条件)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办理许多手续的时候,都需按流程进行办理,申请公租房也是如此,但是许多人对公租房的了解比较片面,因此在申请的过程中容易遇到各种麻烦,那么上海申...
下面,我将以我的观点和见解来回答大家关于2018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现在,让我们开始聊一聊2018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话题。

上海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办理许多手续的时候,都需按流程进行办理,申请公租房也是如此,但是许多人对公租房的了解比较片面,因此在申请的过程中容易遇到各种麻烦,那么上海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呢?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海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拥有本市城镇户口,未拥有本市户口的申请人,需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缴纳个税与社保的时间达到规定年限;2、在本市有稳定的工作,并与就业单位签订了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3、在本市未拥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未超过十五平方米;4、申请人未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申请人应向本地申请点或所在工作单位提出公租房申请,并如实填写公租房申请表,连同所需材料一并上交至相关人员,对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应受理该申请,并发放受理凭证。
2、申请点受理申请后,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材料上交至市公租房管理部门,对未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原因。
3、市公租房管理部门收到材料后,需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若发现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应向申请点提出整改建议,申请点需及时进行整改。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根据公租房的房源供应情况进行轮候。
总结:上海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我们在申请公租房之前,首先应看是否符合当地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再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以免百忙一场。
上海市公租房在哪里申请要什么条件
各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其委托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机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四条 (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扩展资料: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隐瞒虚报行为的认定)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过程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住房、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据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个人或者单位为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出具证明材料的,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伪造人口、户籍、居住证、婚姻、住房、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为隐瞒虚报行为。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隐瞒虚报行为的处理)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有隐瞒虚报行为的,除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外,区受理机构应当向区住房保障机构通告,由区住房保障机构按照以下规定对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予以处理。
在适当范围公开通报其隐瞒虚报行为;记录其不良信用信息,并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取消其五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虚假证明的处理)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或者单位按规定记录个人或者单位的不良信用信息,并按规定纳入上海市个人或者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
向税务、工商等部门通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检查该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等情况;涉嫌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分市筹项目和区筹项目。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上海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指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各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各区政府制定并公布。
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6、签约入住:对取得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和运营机构管理要求办理签约入住手续。其中家庭(个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对象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单位承租的,由单位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保障对象与单位签订房屋使用相关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部分房源不足的项目,由公租房运营机构制定相应规则实行轮候配租。
上海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公租房的推出是政府为了保障贫困家庭的住房权益,申请公租房的申请人是需要年满十八周岁并且是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还需要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是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或者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十三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只需要带上手写申请书还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还有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到公租房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即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18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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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生活中申请公租房的人还是比较多的,而这类房型在目前还是比较受欢迎的,但不是谁都能申请到,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呢?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r\n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r\n申请公租房的条件:1、申请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在当地无住房或是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申请者的个人收入与财产都低于规定的标准。3、申请者需是外来的务工人员,并且在申请所在地有稳定的工作。申请公租房的资料:本人手写申请书、身份证原、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房产证明。\r\n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r\n1、申请公租房的轮候期间,如果申请人的住房、计划生育、户籍等情况都有发现变化,那么必须在1个月内带上相关材料到管理不满办理信息变更的手续。\r\n2、公租房申请者如果父母符合申请的条件,那么就必须被视为共同申请人,应该在首次申请时一起申报上去。\r\n3、在认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应该把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计入到配租面积家庭的人口数中,而其他的家庭成员则不用计入,但必须要符合公租房申请中的相关规定。\r\n4、申请人如果是属于低保家庭或是低保边缘的家庭,那么可以享受住房的低保有关政策,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r\n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以及申请公租房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虽然公租房的申请程序会比较繁琐,但绝对不能违反它的申请程序,并且不要提供虚假信息,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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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公共户口)
1、 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 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工作地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含本市公共户口)
1、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三)非上海市常住户口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并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四)单位集体承租的,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
2、与注册在长宁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剩余有效期为两个月以上);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5、单位集体承租的须承租3套(含3套)以上。
注意: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一人为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上海徐汇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区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适用范围
本标准只适用于申请徐汇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
徐汇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本区公租房运营公司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区内单位工作的人员供应,解决其阶段性居住困难的保障性住房。
区内单位是指注册和税务登记在徐汇区的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内的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同意由单位集体承租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区内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内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政策;
(三)未取得本市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效的准入资格确认书。
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激励条件
在符合前两款条件的前提下,对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创业等重点企业,以及为本区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团队及其核心成员优先供应。
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事业成为众多群体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很多人因为房价太高而不能购房,国家就为一些特殊的群体发布了相关福利政策,为群众建造公租房。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制订规范化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检查办法,通过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方式,对运营机构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检查。上海市房管局网站公布了上海公租房实施细则,即《贯彻〈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对申请对象、住房面积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列出四个申请条件,但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没有限制。人均建面要低于15m2实施细则明确,各区(县)制定具体准入条件时,申请人员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年限可设定不同标准,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人员可根据工作性质设定年限标准,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可根据居住证类型设定年限标准。而如果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范围将被限制在申请对象本人、配偶、未婚子女范围内。要想申请公租房,还需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m2。根据实施细则,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原则上参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核查办法确定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可按照实际,对面积核查办法作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报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而申请对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根据申请对象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以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根据申请对象家庭成员在本市有无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确定其住房状况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此外,申请对象在申请时,还需明确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意思就是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在进行申请入住公租房的同时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当地的管理要求,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2018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