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被冒名卖房怎么维权(房子被卖,房主却并不知情?湘西男子冒用前妻名义卖房被抓)
房产被冒名卖房怎么维权网友咨询:被冒名卖房,房屋所有人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房屋正在出租的,承租人又该怎么维权呢?律师回复:被冒名卖房,对于被冒名人来说...

房产被冒名卖房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被冒名卖房,房屋所有人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房屋正在出租的,承租人又该怎么维权呢?
律师回复:
被冒名卖房,对于被冒名人来说,最大的损失莫过于自己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自己的房子成了别人的房子。如果像开始提到的案例那样,房屋所有权确实发生了转移,被冒名人可以向冒名人请求赔偿损失,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自己的房产。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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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卖,房主却并不知情?湘西男子冒用前妻名义卖房被抓
本报湘西讯 近日,龙山县居民蔡某来到龙山公安报警。蔡某在今年1月的时候以19.8万元的价格从一个叫刘某的人手中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近期去装修时发现这套房子根本不是刘某所有,而是刘某前妻的房子,但刘某前妻对房子卖掉了一事也并不知情。
龙山公安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前妻在龙山县民安街道李家台有一套房产出售,刘某以帮忙介绍客户为由从其前妻手中获得该套房产的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向受害人蔡某售卖。
2020年8月受害人蔡某向嫌疑人刘某支付购房订金5万元,今年1月25日再次支付购房款5万元,同年1月30日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受害人蔡某将剩余的房款9.8万元全部支付。直至今年6月,受害人准备装修时才发现,其购买的该套房产根本不是刘某所有。经双方交涉,刘某仍拒绝退还蔡某的购房款。
案件事实基本查清后,龙山公安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落地侦查,6月13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冒名卖房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李芳芳 印晨曦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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