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遗嘱是什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网络遗嘱”:合乎情理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一、网络遗嘱是什么:网络遗嘱是一个个人重要信息的存储和传递平台,用户可将自己的重要信息、文件、资料、数据保存在网络遗嘱保管箱内,并留下指定联系人。如果万一用户...

第一、网络遗嘱是什么:
网络遗嘱是一个个人重要信息的存储和传递平台,用户可将自己的重要信息、文件、资料、数据保存在网络遗嘱保管箱内,并留下指定联系人。如果万一用户发生意外状况离世,网络遗嘱网将把用户存储在保管箱内的所有信息传递给用户的指定联系人。
网络遗嘱网本身并不提供立遗嘱的功能。网络遗嘱因为也有遗嘱的字样,所以容易给人造成误解,以为网络遗嘱就是在网络上立遗嘱。其实网络遗嘱与传统遗嘱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是以当事人的死亡为触发点。网络遗嘱本身只是一个备份和传递的工具,因此并不存在并不具备法律效应的问题。
第二、网络遗嘱的法律效力:
网络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在网络遗嘱定义中说得很清楚,网络遗嘱并不是在网络上立遗嘱,它是一个存储和传递个人重要私密信息的工具与平台,本身并不存在有没有法律效应的说法。
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包括: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综上所述,网络遗嘱并不属于法定类型,不具备法律上的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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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遗嘱”:合乎情理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新华网沈阳4月22日电(彭卓)“若知会突然离开,你想提前留下什么?”一款可以提前留存个人情感、资产信息的“网络遗嘱”在网上悄然走红。但该“遗嘱”虽合乎情理,却不具有法律效力。
“网络遗嘱”的研发商,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李佳表示,开发“网络遗嘱”源于自己一次出差途中的空中遇险。“当时以为必死无疑,就觉得如果有东西可以事先留存我的资料,事后转给家人该多好。”
据介绍,客户在支付一定费用,购买并使用网络遗嘱后,需设定登录频率和时间段,一旦发现用户未按约定的时间登录,网站会对用户进行邮件、短信、电话通知。若发现失联,网站会联系用户设定的应急指定联系人。若确认逝世,则启动“遗嘱返还”程序。
虽可慰藉家人,但网络遗嘱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嘱有5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而通过网络载体所订立的遗嘱并不在其中。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婷表示,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有公证、见证等环节,而网络遗嘱没有书证和笔录,只能通过密码判定,有遗失和被盗可能,无法确定其内容的真实性。按照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鹏表示,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很多社会规律和生活方式都有所改变,法律应对此做出调整和修改,“网络遗嘱”作为新兴品类,其合法化涉及监管框架和技术保护等诸多问题。“法律的调整不会像技术革新那样激进,需要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匹配的过程。”
“在监管框架没有搭建和成熟前,‘网络遗嘱’的真实性难以保证,其个人信息维护、风险探测问题也易出现漏洞,也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但如果技术成熟,且通过验证和鉴定,法律也应相应做出调试和匹配。”赵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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