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的概念是什么(招租和招商有什么区别?)
1、 招商的话是属于开发商自持的商业,通常招揽一些有名气的商家入驻,并给予租金等政策上的优惠支持,从而把该商业区炒起来,这些商家都是由开发商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
我很了解转租的概念是什么这个话题,并且可以为您提供一系列的信息和建议。请告诉我您需要了解什么。

招租和招商有什么区别?
1、 招商的话是属于开发商自持的商业,通常招揽一些有名气的商家入驻,并给予租金等政策上的优惠支持,从而把该商业区炒起来,这些商家都是由开发商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
2、 而出租的话是不受开发商统一管理运营的,所以招商的商业一般是不会对外出租的。
也可以这么说,招商是一个主动的过程。一般由业主方或者代理方进行寻找承租人完成项目满租,方法可以是找承租人。也可以通过中介。而租赁,可以从两方面来看。可以是业主方租赁给客户,即甲方对乙方。或者是客户要租赁业主的写字楼,即乙方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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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租与租赁转让的区别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转租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1、两者的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而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
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
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被转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
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
4、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前者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原来的承租人(转租人),后者房屋的租赁权属于受让人。由于房屋转租并没有消灭原租赁合同,所以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对于房屋租赁权转让,原承租人承担的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则随着其租赁权的消灭而消灭。
法律定义上的租借与转让什么不同?
租赁(租借)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转让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
转让指签署文件后,产权即由一方转让至另一方。这里指的产权可以有许多形式,包括有形财产、权利或在一段特定时间内所有权转让的权利。赋予的一方称为转让人而承受者为受让人。股票和记名债券均可在证书背面签署而转让给另一方
转让和租金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店面转让是什么意思,包括房租了吗 不能单看面积,地段更能决定房租的高低。所以房租要比价要和周围店辅比较才更精确。一般来说刚入住的时候是要处3个月或半年租金,但是你接收的是转让的店,所以这个过程就不必了。
店主和你说的转让费多少决定于:店面的地理位置+店面大小+店面的装修+剩余租凭期
比如店铺的还有半年租赁才到期 在这之间转让店面可以得到转让费 同时因为租赁期比较宽松 转让费也较贵
如果租赁期只剩一个月 转让费就会比较低 一但过了租赁期 店铺就被房东收回 就无权收转让费了
好的店铺一经转让就有人抢 转让费就越高 差不多这些意思
以上仅供楼主参考。具体还是要自己估价,比价。
问题二:转让具体是什么意思和出租有什么不同? 房屋租赁权转让与房屋转租的区别[分析说明]1、两者的标的不同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而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被转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4、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原来的承租人(转租人),后者房屋的租赁权属于受让人。 由于房屋转租并没有消灭原租赁合同,所以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对于房屋租赁权转让,原承租人穿担的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则随着其租赁权的消灭而消灭。(一)案例 A是某处街面房的产权人,B与A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用该房用于经营,租期二年。一年后,B想解除租约,A不同意解除合同但同意B可以另找新的租客来顶替他。正好此时B的朋友C看好该房,想租下来开店,表示愿意代替B某继续租用该房。在取得了A书面同意的情况下,B和C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并将房屋交给了C使用。 后来,C对该房屋进行了必要的修缮,根据原租赁合同,修缮费用应由出租方A承担,但此时A已出国,于是C找到B,要求B支付修缮费用。C的理由是:他是从B的手中转租到A的房子,B是转租人,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转租人应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义务,所以B应该支付修缮费。B则否认说,他已退出了该租赁关系,不应该承担任何义务。 (二)案例分析 若C将A和B列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如何审理本案? 一种观点认为,B作为转租人应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应先行支付修缮费,再向原出租人A追偿。 另一种观点认为,B与C之间的合同行为属于房屋租赁权转让而非转租,在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生效后,B与A之间的房屋租赁权利义务关系转由C承担,B退出了该房屋租赁关系,也就不再承担与原租赁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本案应当由A支付修缮费,B与本案无关。 同意第二种观点,B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第一种观点混淆了转租与租赁权转让的概念。 (三)转租与租赁权转让有其内在的联系,都是基于原租赁合同对租赁权的处分,但两者之间也有很大差别,具体如下: 1、两者的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 房屋转租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解释说,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转租针对的是“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 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 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 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 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 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 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 前者一般通过分期支付租金来实现,后者一般是一次性给付对价。 在转租时,主租赁合同与转租赁合同的租赁条件会有不同,转租可以是租赁标的的全部或一部分。 在租赁权转让时,受让人承受了原承租人的地位......>>
问题三:转让具体是什么意思和出租有什么不同? 您好 转让 简单的理解 不是一手房东 这个场地也是转让者租来的 言外之意 可能会有转让费
至于里面的配套设施 是在于双方协商的 如果您继续经营这个项目 你可以一同转让过来 执照不可以转让 只能过户到您名下 也是双方协商的
而 出租 是一手房东 出租的 没有转让费 一般都是空的比较多 有个简单装修 无论转让 出租 都不会影响产权 产权在房东手里 如果转让了产权 那就是买卖了 ....
问题四:请问转租,转让和出租分别是什么意思? 5分 一 你好先说下转让费的问题----------
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
二 转让费与房租的关系
店面转让费就是 经营者在店面进行简易的装修开销的费用,或经营者急于找店面,是因上一接手者问他收取了装让费。说不定有了更好的赚钱门路或新的经营项目,或是经营不下去,让出店面,这样以来就产生了转让费,这与房东无关,只要后来的经营者愿意,转让费的多于少,互相协商,转让费就因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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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有人想盘弧店就需向原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费用
转让费主要由店面的地理位置店面的大小店面的装修组成 店里的硬件和软件设备一般是附送的
地理位置好 店大 装修好 转让费就贵
转让费是建立在租赁期内的 比如店铺还有半年租赁才到期 在这之间转让店面可以得到转让费 同时因为租赁期比较宽松 转让费也较贵
如果租赁期只剩一个月 转让费就会比较低 一但过了租赁期 店铺就被房东收回 就无权收转让费了
好的店铺一经转让就有人抢 转让费就越高 差不多这些意思了
房租是指你租这个房子的租金按照租期来计算
房租是你租房子的费用` 而转让费是他把那个铺子转让给你他收取的费用 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要给钱`
转让费就是你的上一个租户减少自己亏损的一个办法.你不干的时候也可以把他再转给下一个比如你接手的时候是15万转让费你也可以再转2万只要对方愿意就行.房租你还要照付和转让费没有关系.所以房子转手的次数越多转让费就越贵.
问题五:转让 出兑 是什么意思 商铺类型:临街底商 意向:转让 面积(平米):100
可否空转:不可以
转让价格(元):180000
租金(元/月):2000
转让是把正在租用的东西转给别人的意思,
这个一般的二房东租个店面,进了一批货,也装修过了
180000是指进的货加装修费用之类的
也就是说把屋里的东西卖给你
租金2000,是你每月要付给真正的房东的租金 ,
问题六:要租商铺,转让费和租金是什么意思 转让费是说我不做了把店里的一些设施比如我的装修,货架,货等等转让给你,但是现在大多是收的店面位置的费用, 这个是一次性的,以后就不用给了,
租金就是房租啦,就想你租房子一样,你要交房租啊。这个是每个月都有的
问题七:话说商铺转让是什么意思,是转租还是卖了啊 上家接手以后就是你的,当然也要算清剩余的房租费,你要给上家拿出来,如果没有了,就要交下一年的,其它费用一样,属转租给你(所有的余下费用都要算给你)
问题八:转让是什么意思 转让不是买卖;
转让费就是这个店的转租费用,不是租金,也不是买卖费用。如果是这个店转让给你,你恭需要缴纳租金,如果卖给你还需要缴纳房屋价值的全款
实际上转让费是不合理的,但是都希望租,就要缴纳这个费用,也许里面还有装修费用,甚至于店里还有一些机器、设备。
问题九:房租转让金是什么意思 门(面)店转让费或叫商铺转让费是一种转让门店使用权而在转让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技术上也分期交付),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继承租者收取。也有房东收取的。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继承租者对门店本身获利能力的认知和市场供求关系。一些地段繁华的门店,人流量大,转让费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门店,人流量小,转让费就低,甚至不需要。
收取转让费似乎已经成为大多数商铺转让过程中的一种惯例。现在商铺转让费已经在逐渐演变为许多人牟利或是投机的工具。专靠炒作商铺赢利的投资客也在日益增多。而一些空门面、新门面出租时也要收取高额转让费;一些房东在与原承租人结束租约关系之后,除了向新承租者大幅提升商铺租金之外,还要附加一大笔转让费。――百度
问题十:房租和转让费有什么区别? 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有人想盘下店就需向原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费用
转让费主要由店面的地理位置,店面的大小,店面的装修组成 店里的硬件和软件设备一般是附送的
地理位置好海店大 装修好 转让费就贵
转让费是建立在租赁期内的 比如店铺还有半年租赁才到期 在这之间转让店面可以得到转让费 同时因为租赁期比较宽松 转让费也较贵
如果租赁期只剩一个月 转让费就会比较低 一但过了租赁期 店铺就被房东收回 就无权收转让费了
好的店铺一经转让就有人抢 转让费就越高 差不多这些意思了
房租是指你租这个房子的租金,按照租期来计算
店铺转让与出租的区别
①意思不同
店面出租或称商铺出租是将门面使用权经过合法途径交与个人、团体或单位使用,从中收取租金的行为方式,门面出租不涉及到门面产权的转移。
店面转让是指以正当的方法,通过合法途径,将门面出租或出售给别人。以个人,团队的形式来获取经济利益的方式,店面转让一般都会含押金在里面。
②权限的区别
转让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出租不用。
③承包关系的区别
转让后原总承包关系中止,出租后总承包关系恒定。转让后,转让方的土地总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出租则之后拥有土地总承包经营权。
④费用区别
转让的费用一般是一次性的,与土地被接管基本一样,出租的租赁费可以按年限和出租价格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每年缴纳。
扩展资料
依法律规定,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注意事项如下:
①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签新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②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
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分租合同范本?房屋转租或分租的注意事项?
如果房屋转租的话或者是分租的话要注意些什么呢?其实转租和分租是两个概念的,房屋的转租就是承租人把房屋再次转租给别人,分租就是把房屋的一部分给租客,让他人使用,所以分租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分租合同范本要怎么写呢?房屋转租或分租的注意事项?
分租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1、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2、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4、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5、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6、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转租或分租的注意事项
(1)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也要**登记备案手续;
(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3)转租期间,元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通过上文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房屋转租或分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可以知道房屋转租或者分组我们要明确是否合法,这个是有前提条件的。未经出租人同意和已经经过出租人同意后的效果也不一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关于分租合同范本,房屋转租或分租的注意事项的知识就说到这里了,房屋的租赁跟房屋的买卖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而且分租跟转租也是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出租房屋的时候,是有很多问题大家必须要了解清楚,避免在租房过程中,出现任何的问题,让自己的生活受到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的区别
房屋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转租合同是指在合同生效期内,甲方(出租方)和乙方(租用方)中还维系着合同关系。但乙方因为其合同未到期,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或不想继续使用甲方的事物,在此情况乙方按原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再与丙方依据原来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进行合同的接续,这种情况属于转租合同。
转租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应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
3、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转租,出租人知情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同意,一种是不同意。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那么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
4、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
转让是什么?
问题一:转让是什么意思 转让不是买卖;
转让费就是这个店的转租费用,不是租金,也不是买卖费用。如果是这个店转让给你,你恭需要缴纳租金,如果卖给你还需要缴纳房屋价值的全款
实际上转让费是不合理的,但是都希望租,就要缴纳这个费用,也许里面还有装修费用,甚至于店里还有一些机器、设备。
问题二:店铺转让是什么意思? 目前商铺转让有两种理解:一是转让所有权,即产权人把商铺卖给你;二是转让使用权或租赁权,即不改变房屋所有人,只是把房屋转让给你使用。你所说的应当是第二种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转让方会在转让租赁权的同时要求转让货物,这一点你们双方可以协商。但必须注意的是:如转让方是房屋所有人,那你应该要求对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并与对方订立书面的租赁合同;如果转让方不是房屋所有人,那你应当要求对方出示房屋所有人与其订立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同意转让方转租的条款,同时要求由房屋所有人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声明。这样才能保证你的权益。
问题三:转让是什么意思 是卖吗 转让就是卖的意思,就像一家商店,我不想做了就转让给你,转让包括店面和店里的东西,交易成功后他不得那店里任何一件事物,那些东西也可以不要
问题四:转让是什么意思?和出售有什么区别呢 没有太大的区别,转让多指权利,出售多为产品,请纳,谢谢!
问题五: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问题六:转让具体是什么意思和出租有什么不同? 房屋租赁权转让与房屋转租的区别[分析说明]1、两者的标的不同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而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被转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4、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原来的承租人(转租人),后者房屋的租赁权属于受让人。 由于房屋转租并没有消灭原租赁合同,所以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对于房屋租赁权转让,原承租人穿担的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则随着其租赁权的消灭而消灭。(一)案例 A是某处街面房的产权人,B与A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用该房用于经营,租期二年。一年后,B想解除租约,A不同意解除合同但同意B可以另找新的租客来顶替他。正好此时B的朋友C看好该房,想租下来开店,表示愿意代替B某继续租用该房。在取得了A书面同意的情况下,B和C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并将房屋交给了C使用。 后来,C对该房屋进行了必要的修缮,根据原租赁合同,修缮费用应由出租方A承担,但此时A已出国,于是C找到B,要求B支付修缮费用。C的理由是:他是从B的手中转租到A的房子,B是转租人,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转租人应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义务,所以B应该支付修缮费。B则否认说,他已退出了该租赁关系,不应该承担任何义务。 (二)案例分析 若C将A和B列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如何审理本案? 一种观点认为,B作为转租人应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应先行支付修缮费,再向原出租人A追偿。 另一种观点认为,B与C之间的合同行为属于房屋租赁权转让而非转租,在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生效后,B与A之间的房屋租赁权利义务关系转由C承担,B退出了该房屋租赁关系,也就不再承担与原租赁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本案应当由A支付修缮费,B与本案无关。 同意第二种观点,B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第一种观点混淆了转租与租赁权转让的概念。 (三)转租与租赁权转让有其内在的联系,都是基于原租赁合同对租赁权的处分,但两者之间也有很大差别,具体如下: 1、两者的标的不同 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 房屋转租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解释说,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转租针对的是“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 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 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 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 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 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 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 前者一般通过分期支付租金来实现,后者一般是一次性给付对价。 在转租时,主租赁合同与转租赁合同的租赁条件会有不同,转租可以是租赁标的的全部或一部分。 在租赁权转让时,受让人承受了原承租人的地位......>>
问题七:请问转租,转让和出租分别是什么意思? 5分 一 你好先说下转让费的问题----------
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影响转让费的主要因素: 1、原店面装修,即原经营者先期支出的装修费。 2、地段、店面知名度、品牌等经营环境。 3、原经营者的租约年限和店面可租赁年限,一般租约距离到期时间越短的,转让费越少。 4、对原经营者的一些补偿 5、其他附加费用(如带货转让的货款)
二 转让费与房租的关系
店面转让费就是 经营者在店面进行简易的装修开销的费用,或经营者急于找店面,是因上一接手者问他收取了装让费。说不定有了更好的赚钱门路或新的经营项目,或是经营不下去,让出店面,这样以来就产生了转让费,这与房东无关,只要后来的经营者愿意,转让费的多于少,互相协商,转让费就因此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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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有人想盘弧店就需向原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费用
转让费主要由店面的地理位置店面的大小店面的装修组成 店里的硬件和软件设备一般是附送的
地理位置好 店大 装修好 转让费就贵
转让费是建立在租赁期内的 比如店铺还有半年租赁才到期 在这之间转让店面可以得到转让费 同时因为租赁期比较宽松 转让费也较贵
如果租赁期只剩一个月 转让费就会比较低 一但过了租赁期 店铺就被房东收回 就无权收转让费了
好的店铺一经转让就有人抢 转让费就越高 差不多这些意思了
房租是指你租这个房子的租金按照租期来计算
房租是你租房子的费用` 而转让费是他把那个铺子转让给你他收取的费用 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要给钱`
转让费就是你的上一个租户减少自己亏损的一个办法.你不干的时候也可以把他再转给下一个比如你接手的时候是15万转让费你也可以再转2万只要对方愿意就行.房租你还要照付和转让费没有关系.所以房子转手的次数越多转让费就越贵.
问题八:转让 出兑 是什么意思 商铺类型:临街底商 意向:转让 面积(平米):100
可否空转:不可以
转让价格(元):180000
租金(元/月):2000
转让是把正在租用的东西转给别人的意思,
这个一般的二房东租个店面,进了一批货,也装修过了
180000是指进的货加装修费用之类的
也就是说把屋里的东西卖给你
租金2000,是你每月要付给真正的房东的租金 ,
问题九:店面转让是什么意思,包括房租了吗 不能单看面积,地段更能决定房租的高低。所以房租要比价要和周围店辅比较才更精确。一般来说刚入住的时候是要处3个月或半年租金,但是你接收的是转让的店,所以这个过程就不必了。
店主和你说的转让费多少决定于:店面的地理位置+店面大小+店面的装修+剩余租凭期
比如店铺的还有半年租赁才到期 在这之间转让店面可以得到转让费 同时因为租赁期比较宽松 转让费也较贵
如果租赁期只剩一个月 转让费就会比较低 一但过了租赁期 店铺就被房东收回 就无权收转让费了
好的店铺一经转让就有人抢 转让费就越高 差不多这些意思
以上仅供楼主参考。具体还是要自己估价,比价。
请问“招租”与“出租”有和不同?
1.招租和出租的意思不一样。出租是房屋的产权人将自己的房屋通过租赁转让房屋使用权,收取租金的经济行为;招租是房屋的使用人将自己的使用权通过租赁方式转让第三者。
2.招租和出租的房屋租赁权不一样,出租一般指的是房东直接经手出租。招租是以租赁财物的一种方式,来寻求合作伙伴,招人租赁房屋。
3.招租一般是商业用房,招租成功后,一般招租完毕后都有管理行为。而出租只是与房屋租赁者存在租赁关系,不存在后期有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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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是以租赁物的模式出售,而出租租出的是租赁权。
招租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直接让承租人作为担保人和房东签订协议,另外一种是承租人直接签订协议。
房屋转租一般都是由承租人来完成房屋的再次出租的行为,而房屋的租赁权转让是权利的转让。房屋转租是转租的人在租赁物上面重新再加入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这是转租人和被转租人之间的新的契约。
房屋的租赁权的转让本身就是将房子本来的租赁权直接租赁给别人。不存在加入新的条约。招租和出租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在法律意义上来讲,转让的房屋的租赁权仍然是承租人的,而并非新的转租的对象。
而出租是直接将租赁权出售出去。但是对于转租人来讲,原来与原主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仍然声效,所以,转租人享有并且需要承担合同上面的出租人的权利,并且按照原来的合同履行相关的义务。
房屋出租要注意什么
1、签署合同时候检验对方的身份证件,并且互相留身份证的复印件,最好加上本地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写明室内物品清单,再细小的东西都要写,并且写明如果损坏,该怎么赔偿。
3、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此外,缺少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易确定,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无论租赁期限长短,较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好双方的权利义务。

好了,关于“转租的概念是什么”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转租的概念是什么”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