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了但已给客户(收到发票对方作废该怎么办?)
对于出纳工作人员而言,掌握发票有关的实务处理尤其重要。如果发票已经收到,但对方将发票作废了,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收到发票对方作废的处理方法如果收到发票后,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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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发票对方作废该怎么办?
对于出纳工作人员而言,掌握发票有关的实务处理尤其重要。如果发票已经收到,但对方将发票作废了,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收到发票对方作废的处理方法
如果收到发票后,对方已经作废,收票单位没有勾选认证,把发票抵扣联跟发票联退给对方就好了,如果收到发票后,对方已经作废,收票单位已经勾选认证,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申报,然后把发票抵扣联跟记账联退给对方,自己单位写笔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发票冲红和作废有什么区别?
发票冲红和作废,都是对企业开具的发票进行补充修改的一种形式,两者的区别在于使用的期间,如果是当月的发票,当月发现错误,则可以直接作废,然后重新开具正确金额的发票,如果是以前期间的发票,跨月发现作废的情况,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修改。
作废发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发票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发票已经开给客户了需要作废怎么处理
增值税发票跨月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在同一个月内做作废处理,一旦跨月,只能开具红冲。客户如果已经认证并且已经抵扣了,那说明已经跨月了。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而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
(1)作废:
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开票给客户后私自作废
法律分析:增值税发票跨月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在同一个月内做作废处理,一旦跨月,只能开具红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完了,完了,一不小心,把开给客户的发票给作废了!已经垮月了,可能拿不回来了,怎么办啊?
首先,所有联次在手上才允许作废!这种情况正常应走冲红程序的,而不能作废。你擅自作废发票属于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严格来说,税务机关可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你公司进行处罚。 一、对方已将发票认证,信息已上传,无法删除,而你们却已将发票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原因的。 二、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四、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实地核实发票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函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 五、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由于你方已将发票作废,该份发票的业务不存在,你方已重新开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购货方作进项转出处理。 六、因此,《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的协查信息很快就会下达了的。你们耐心等候并配合好主管税务机关的协查即可。 可以到税局办理个系统出错,重新在税局读入开具发票就得啦,跟你们所属税局好好讲讲,看能不能从宽处理。
不小心把开给对方的发票作废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开票方的责任大些,主要是没有收集齐发票的所有联次就作废,也就是没有按规定作废发票。违规操作的话,是有可能受到国税局处罚的。?
至于受票方的责任,既然已经认证了,只能做进项转出。要不是主动做的话,国税局也会通知你方做转出的。
扩展资料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百度百科-发票作废
我的增值税发票给客户发过去了。但是刚看到我已经给别人报废了。现在怎么办?谢谢
1、如果对方没有认证、做帐,赶快请他把发票全联退回,加盖作废章;2、如果对方已认证并且入帐,跟对方协商,请他“进项税额转出”;3、如果对方已经抄报税你才发现,对方只有等税务处理补交税款了(对方可能会索要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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