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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7条是什么内容(刑法第236条和第237条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法第236条:是强奸罪的处罚规定。强奸罪的国家严厉打击的暴力犯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 (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刑法第237条是什么内容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刑法第237条是什么内容(刑法第236条和第237条是什么)

刑法第236条和第237条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法第236条:是强奸罪的处罚规定。强奸罪的国家严厉打击的暴力犯罪,是侵犯人身权利的严重犯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 (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的规定。

刑法第237条:是关于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性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秽行为,不满14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强制猥亵对象,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鸡奸等行为。猥亵儿童罪的具体条件如下:

1、课题条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鸡奸等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236条和237条规定了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现行刑法在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在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强制猥亵以及侮辱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237条第三款的内容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刑法236、237条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内容是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1、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2、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237条规定

法律主观: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对于强奸罪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具体的条文如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237条是什么内容(刑法第236条和第237条是什么)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刑法第237条是什么内容”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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