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自愿连锁经营业是国家政策吗)
自愿连锁经营业不是国家政策。根据查询法律快车网站发表的《自愿连锁经营业真是国家支持的吗》显示:自愿连锁经营业不是国家支持的,而是国家所禁止的,自愿连锁经营业属于...
大家好,今天我来为大家揭开“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的神秘面纱。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吧。

自愿连锁经营业是国家政策吗
自愿连锁经营业不是国家政策。根据查询法律快车网站发表的《自愿连锁经营业真是国家支持的吗》显示:自愿连锁经营业不是国家支持的,而是国家所禁止的,自愿连锁经营业属于传销行为。所谓自愿,是指在自愿连锁经营的考察、从事阶段不限制人身自由,完全出自参与者自己主观选择。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
判断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如是正常商业行为,自然可以营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自愿连锁经营业,纯资本运作,是不是传销
首先很肯定告诉你,是传销。
连锁经营目前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参与的人也是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它利用的是人性的弱点,令无数人沉迷其中。
是人都有弱点,贪婪、自私、任性、嫉妒、投机、幻想……人总有这样的想法,我的亲人是不会骗我的,我的要好的朋友、战友、闺蜜等等是不可能骗我的。就是因为有这样一种心理,即便你刚开始非常抵触,觉得自己被骗进传销了,但为了亲友,加上怀有一种好奇心,想弄清楚这些人究竟在干什么,甚至有人就是抱着救人的目的,想找出其中的破绽,然而到头来却被卷入其中。
首先从你下了火车,踏入那个环境开始,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他们算计在内了,背后会有一个几十人的团队在幕后出谋划策,他们个个都是心理分析师(这种分析是基于实战,而不是大学课本里学来的),也就是说你不是在跟一个人斗,而是面对的一群人,他们会营造一种家的氛围,让你觉得里面的所有人都像兄弟姐妹一样,那么和谐,那么温馨。
在那个环境当中,不论你问什么问题,他们都能找到一个歪理给你解说,比如你说你没钱,他们会说正是因为你没钱,所以你才要想办法努力去赚钱,并且告诉你以前团队里某个人曾经为了借份额,一家一家的去借,好不容易借到了,最后获得了成功;你说你没时间,他们会说就是因为你没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内赚取大量的钱,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会帮你畅想未来,说以后有钱了,买十套房子,光收租子就够吃一辈子了;你说你要回去想想,他们会从侧面怂恿你你赶快交钱加入,说马上要提门槛了,到时候就没机会了;你说你现在生活很好,工作也不错,不需要那么多钱,他们会说,人都有梦想,反过来鞭策你没有出息,或者说你或许不需要,但是你的家族都富有吗,你能保证他们不需要一个翻身的机会吗;行业里最常见的激发人魄力的方法,就是找一个出身贫寒,甚至是孤儿的人,去讲他的经历,这些年怎么怎么不容易,能说的你流泪,让你觉得这样条件这样经历的人都加入了,他肯定是反反复复的都考虑过了,你还有什么理由不加入呢?慢慢诱导你对金钱的渴望,点燃你暴富的心理,让你接受那种歪理邪说。谎话说上一千遍,就成了真理。他们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攻击人性的弱点,劝你拿出一点责任心,花个几天时间来帮亲友了解这个所谓的生意。
一般情况下,一个毫无信任感的人邀约你去考察这个生意,你刚有抵触就会马上就走人,然而倘若是你的亲人、朋友,比如夫妻、情侣,很信任甚至很尊敬的人带你去考察,你会放心甩手走人吗?不会。而恰恰行业就是利用了这一点。
他们会引导你去思考人生不如意的地方,给你制造危机感,生意很难做,打工没前途,家庭受冷落,等等。让你对这个社会失去信心,对前途产生迷茫,对自身的现状产生不满的情绪。与此同时,他们会设法激发你新的欲望,让你觉得唯有这个事业才可以让你翻身,才能够让你甚至你的整个家族从此兴旺起来,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浮云,都不重要了。
被洗脑的人实际上是被那个氛围感染了,对生意当中的很多问题都考虑的过分简单,心想就连某某大老板也来做这个,连某某政府机构的人也来做这个,连某某研究生、博士等等都在做这个,难道这些人都傻吗,他们都来做,我为什么不做呢?尤其是那种本来一贫如洗的人历经千难万险通过这个行业达到了所谓的成功,唱着高调,伪装成富人来见你的时候,你会想这种人都能成功,我为什么不能成功呢?还有很多人借钱做,卖房卖车做,甚至求爷爷告奶奶好容易凑足了钱来做,你会想他们这么困难都选择,一定很谨慎,我考虑的问题他们肯定早就考虑过了,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于是二话不说,拍拍脑袋就干了。其实不过是一种跟风的表现。实际上他们都是被这种假象蒙蔽了心智,说穿了,他们根本就不懂连锁经营。
考察行业的时候,里面最常用的手段就是造压力、上魄力、激励、造梦、欲情故纵、激将等等,会根据不同人的心理变化采用不同的方法,会一步步逼近人的心理防线,目的就是把新人拿下,有时候为了留住新人会软硬兼施,使用各种卑鄙的手段。经历了五到七天一对一高强度洗脑,即便你意志再坚定,逻辑思维能力再强,人的情绪已经被严重传染,这时候只要你稍不留神,就会被改变,有很多人甚至有幡然醒悟、醍醐灌顶的感觉,觉得自己过去都白活了,终于碰到了一个可以改变自己,乃至整个家族命运的机会,但是当你顿悟的时候,才正是你迷失的开始。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包括很多久经江湖考验,意志坚定的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有很多被解救的人,经过一段时间,回过头来仔细想想,也会觉得当初的选择很荒唐,但为什么那个时候就看不透呢?实际上,不是他看不透,而是人在一种大环境中,所有人都认为一件事情是正确的,那么多数人会迫于压力跟随众人的行为与想法。
洗脑是一套比较成熟的技术,经历了无数事实的考验。只要是人,时间足够,就没有办法抵挡,这不是人的意志力所能抗衡的,所以切莫轻易去尝试。很多局外人觉得被洗脑的人都是太糊涂、社会经验不足、没有能力的、好吃懒做,或者愚昧无知、只会做白日梦,认为上当受骗的人都是活该,咎由自取,对于这种观点,不能用对错来衡量,只能说它低估了传销洗脑的可怕。
最后,希望这个社会对传销里面的人多一些包容,能够设法帮助他们脱离苦海,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原本都是善良的人,也是很有责任心的人,只不过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方向,都误以为自己在做一个宏伟的项目,都是误入歧途,而且越陷越深,并不是知其不可而为之。
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邀约正常吗
不正常。
1、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邀约存在法律风险。
2、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且续签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合肥自愿连锁经营业邀约属于非法传销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连锁经营是不是传销吗
不是传销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企业,以一定的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把独立的经营活动组合成整体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是一种经营模式。
3800赚381万是真的还是假的?有谁经历过
是假的,是传销。
该传销组织以“连锁经营业”为名,实行所谓的“纯资本运作”,宣传“投资3800元可以赚取381万,投资69800元可以赚取1040万元”的理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上线”发展“下线”,拉人头的方式不断吸收新人加入,要求参加者缴纳金钱申购份额以获取加入资格,按照“五级三阶制”的份额获取相应层级。
五级是按照申购的份额划分:1-2份为实习业务员,3-9份为业务组长,10-64份为业务主任,65-599份为业务经理,600份以上为高级经理(老总)。
?三阶是指三个晋升阶段:第一晋升阶段为实习业务员晋升为主任,这个只要达到上述规定的份额;第二阶段为业务主任晋升为业务经理,需要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份额达到65份以上,二是必须直接培养2名业务主任;第三阶段为业务经理晋升为高级经理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份额达到600份以上,二是必须直接培养出3名业务经理。
?为方便管理,该传销组织内按行政级别划分为总裁、总监、大总管、总管、业务员。组织要求成员不断发展下线提高自身的份额以获得晋升,从而获取更高比例的提成和返利。
?成员在自己的亲戚、朋友、熟人中间物色对象进行“邀约”。加入组织的成员需缴纳相应的进项进行申购获取份额,第一份为3800元,从第二份开始为3300元,最多可以申购21份,共69800元。
被抓判刑: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浙江男子韩某根、林某涵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二年十个月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五万元。法院宣判后,二人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经查,2009年,顾某经孙某介绍在长沙市加入长沙“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组织。后因其下面人员迅速发展壮大而拉出去单干独立体系,在长沙市岳麓区枫林绿洲、麓山名园等小区从事传销活动,并成为传销组织的体系总裁。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