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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贫困标准(国家贫困户标准)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接下来,我将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和个人观点来回答大家对于国家贫困标准的问题。现在,让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国家贫困标准的话题。

国家贫困标准(国家贫困户标准)

国家贫困户标准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三、退出标准和程序

(一)贫困人口退出。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中国贫困线标准2022

1.2018年标准:贫困标准3535元/年(注:年人均纯收入3535元)

2019年:贫困标准3747元/年

2020年:贫困标准4000元/年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2.国际贫困线: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或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的标准不同,目前国际贫困线标准是世界银行提出的按购买力平价计算1天1美元收入的标准。

绝对贫困是什么?

指个人或家庭缺乏起码的资源以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甚至难以生存。在测量绝对贫困标准时,一般只考虑为了维持身体健康而绝对必须购买的物品,并且,所购买的物品应当是最简单最经济的。

相对贫困:

指个人或家庭所拥有的资源,虽然可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但是不足以使其达到一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通常只能维持远远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状况。

2005年,我国的农村相对贫困标准是684-944元。

各个地区的标准不同,相对的政策不相同。

综上所述,贫困线标准2022年收入标准非常详细,扶贫政策很完善,有效的保障了贫困户的生活。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要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更好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国家贫困户补助标准

贫困户的补助标准:

1、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验收合格后兑现该项资金。

2、贫困户教育补助;

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3、贫困户医疗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4、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重点低保保障标准为220元/人/月;一般兜底保障标准为120元/人/月。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六十六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合并编制外,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 三、确保高等学校收入的一定比例足额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各高校每年必须从本校有关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各高校必须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教财〔1999〕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执行,足额提取,专款专用。教育部、财政部将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也应加强对所属高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的高校,将予严肃处理。

2023年贫困户的新标准

2023年贫困户的新标准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贫困户申请流程:

1、贫困户提出申请;

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

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

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报市扶贫办审核;

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综上所述,贫困户标准是指人均收入低于我国的贫困标准。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国际贫困标准

法律分析:国际贫困有三个收入标准,即1.9美元/天(极低标准)、3.2美元/天(中标准)、5.5美元/天(高标准)。贫困率是每天收入(或支出)标准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收入标准是国际元,即国际元(美元)相当各国货币购买力平价(以2011年测量结果,按购买力平价变化调整)。按2011年测量的购买力平价,1美元相当3.506人民币,1.9美元/天的贫困标准相当2431元人民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贫困线标准是

因为贫穷而生活窘困,称之为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贫乏的现象,贫困是一种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综合现。 贫困的概念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 朗特里和布思在1901年撰文认为:“一定数量的货物和服务对于个人和家庭的生存和福利的必需的;缺乏获得这些物品和服务的经济资源或经济能力的人和家庭的生活状况,即为贫困。” 贫困划分的标准与贫困线  贫困首先是一种社会生活中的经济现象,贫困相对于富足,可以有一个人为划定的标准,这就是贫困线。 世界银行4月8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虽然中国自2009年提高了扶贫标准,但中国政府的扶贫标准和投资计划依然难以达到国际标准。按当年的美元购买力平价,中国仍有2.54亿人口每天花费少于国际最新贫困线,远高于中国官方估计的农村1500万贫困人口。(《中国青年报》4月9日) 虽然我们的贫困线标准从2008年年底前的人均年收入785元,大幅提升至目前的人均年收入1196元,但依据世行的贫困线标准(人均1.25美元/天),相差近一半。 一个与社会现实脱节的过低的贫困标准,势必让大量事实上的贫困者被排斥在贫困认定之外,得不到公共财政应有的救援和扶助。以当前我国物价消费水平及各种社会保障状况而论,“人均年收入1196元”的贫困标准,明显过低。 200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而国际贫困标准一般“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位收入或平均收入的5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据此,即便在我国农村,与“国际接轨”的贫困标准至少应是“人均年收入2300元”,高出1196元几乎一倍。 同时,贫困标准单一地依赖收入标准,忽略了支出标准。如果基本生活保障的成本过高、支出压力过大,即便收入看似不低,也难免贫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调研显示,“如果采用人均收入作为贫困指标,全国城市贫困人口为1470万人;但如换成人均支出指标,则贫困人口总数立即增至3710万人”。(《财经时报》2007年2月10日)考虑到目前我国社保福利制度仍不健全——覆盖率不高、保障水平有限,由生活支出压力带来的贫困,无疑尤其突出。

国家七类贫困生标准

法律分析: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伤失或部分伤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

法律依据:《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在籍在校(含送教上门)学生,包括以下7类:

一、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四、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六、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联合国贫困线标准

联合国有关贫困线新标准是1.25美元。 首先,贫困线是指: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的条件下,维持人们的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费的物品和服务的最低费用。 贫困线又叫贫困标准。 其次,2008年,世界银行根据75个国家(其中包括转型国家)的贫困线数据以及2005年购买力平价(PPP),对1天1美元贫困线进行了重新修订。

开放工作组提出,极端贫穷“目前的衡量标准是每人每日生活费不足1.25美元”,尽管这个标准可能不会维持太久。极端贫困线和生活在极端贫困线以下人口的“国际公认数据”,由深藏在世界银行总部腹地的一个小集团(出于好意)计算得出。目前,他们正在对极端贫困线进行修正,此举可能导致按美元计算的每人日均生活费标准以及极端贫穷人口的数字发生重大变化。

过去,世界银行制定的全球极端贫困线,与世界最贫穷国家所制定的本国贫困线基本一致。最初于1990年设定的生活费“1天1美元” 的极端贫困线标准,反映了当时“低收入国家的普遍情况”1。2008 年,根据世界上15个最贫穷国家的最新平均贫困线,世界银行以一种反映出不同国家间相同商品及服务差价的汇率换算方式对极端贫困线进行了更新。

世界银行正在根据各国最新的国家贫困线以及2011年全球物价调查数据,就一个新的全球极端贫困线以及其它贫困指标提出建议。以往,世行的这一审议过程最多可长达两年,因此,最终公布统计数据时,全球极端贫困线或许已升至人均每天1.75美元甚至更高。然而,最新的数据表明,贫穷国家的物价比我们想象的要低,这意味着全球贫穷人口的数目将会大幅度下降,最多可降三分之一(根据旧的物价数据和贫困线,2010年全球极端贫穷人口有12亿人,而根据布鲁金斯学会提供的新数据计算得出的全球极端贫穷人口不到9亿人)。

毫无疑问的一点是,如果我们决心到2030年在全球范围内消除极端贫穷,我们就必须放弃世行过去所用的极端贫困线,并以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重新划定全球极端贫困线。

设想我们已经生活在2030年,并再次审视一下世界上15个最贫穷国家的贫困线。他们设定的贫困线有可能比本国最贫穷公民的消费水平还要低吗?这当然是不应该的。那些在最乐观的情况下,其国民平均收入只有欧洲或美国最贫穷人口收入几分之一的国家,如果声称他们没有贫穷人口的想法,将是极其荒谬的。在根据一系列相关国家的最新国家贫困线制定的国际公认的极端贫穷定义下,世界上总会有贫穷人口,包括在那些国家贫困标准被用于设定全球极端贫困线基准的国家。这意味着,根据世界银行目前的计算方法,彻底消除贫穷的目标是永远无法实现的。

我们若要将实现全球零贫穷的目标纳入2015年之后的发展议程,这个目标就必须是一个绝对目标,而不是一个基于国家贫困线的相对目标,同时,制定新全球贫困线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且参与度要。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

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国家贫困标准(国家贫困户标准)

好了,今天关于“国家贫困标准”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国家贫困标准”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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