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法律主观: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有义务还吗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一般没有义务还的,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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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法律主观: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一般没有义务还的,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二、夫妻一方欠债法院如何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三、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做生意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一般不需要偿还。但如果该债务由另一方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妻子欠债丈夫有义务偿还吗
一、妻子欠债丈夫有义务偿还吗
1、妻子欠债丈夫有没有义务偿还,需视情况而定:
(1)丈夫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妻子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丈夫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2)如果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同时是双方签字确认的债务,或者丈夫已经事后追认该笔债务,这时候丈夫当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信用卡逾期还不上后果有哪些
1、逾期90天以上,情节严重可视为恶意逾期,银行的催收也可能会给自身和家人造成生活压力,影响个人以及家庭的正常生活;
2、在逾期收费上,会有一些违约金、罚息等的支出,具体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收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贷款产品,收取的违约金或罚息不尽相同;
3、对个人征信记录造成影响,不良的信用记录对以后的房贷车贷等贷款,以及信用卡的办理成为阻力。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一、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1、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偿还吗需视情况而定:
(1)一方所欠的这笔债务是否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如果确认是共同债务,那双方两个人都是有义务偿还的;
(2)但如果是当事人在瞒着配偶的情况下所欠的非法债务,或者借钱用于经营但经营所得并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另一方也无需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 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以上就是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问题的回答。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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