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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2021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2021年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根据《民法典》相关的新规,“老房子”将迎大变化那就是“地随房走”。这一政策关系到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房屋。那么,城镇户口子女...

对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的问题,我有一些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且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2021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2021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2021年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根据《民法典》相关的新规,“老房子”将迎大变化那就是“地随房走”。这一政策关系到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房屋。那么,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2021年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规?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下。

2021年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

对于宅基地这一种情况,有新的规定。由于宅基地本身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因此如果原先的村民将户口转移到城市,那么在原则上已经不属于原有的农村集体。所以说在宅基地的问题上,他们这些人群是不可以单独继承的。在这里我们需要说明一下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通常是指对土地所有权的继承,原则上是按照“地随房走”和“房地一体”的规则。对于户口仍然在农村,属于农村集体中的一员时,这个规则依然适用。但是对于将户口迁出的人群来说,在宅基地继承的问题上,则只是可以继承房屋,而不能继承房屋之下的宅基地的所有权。

而且根据国土资源局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城镇的子女若是继承了占用宅基地的房屋,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而且在办理登记时,要在不动产权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村集体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城市子女虽然无法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但却可以合法继承父母的房子,而根据“地随房走”的政策,房子既然属于子女,那子女也就拥有了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用再担心因户口原因而无法使用宅基地的问题。

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房屋,要注意:

现在有关房子的继承问题已经可以说无需担心了,但是我们还需要特别关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果继承的房子出现了坍塌或者多年未未修有坍塌风险的情况,那么在经过确认后,将重新收回集体所有,同时这间房屋也不能继续增建翻修。不仅如此,收回集体所有的房屋还包括无住房和没有确权以及闲置两年以上的房屋。所以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请务必对在农村的房屋进行定期修理,避免房屋成为危房。

如果遇到拆迁,城镇户口子女继承农村房屋后会有补偿吗?

实际上针对这个问题国家也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将实施“一双二筒三禁”的原则。“一双”是指房屋和宅基地都将双向的补偿,“二统”是指同农村同时同集体统一拆迁,统一补偿。“三禁”的含义则是禁止强拆,禁止先拆后补,禁止未公示就拆迁。

所以,子女不仅能继承父母的房子,而且还可以正常办理相关证件,完全的合法合规。以后就算不住房子,也可进行出租和转让。

但是要注意的是,由于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以要想转让宅基地的房子有着诸多条件。首先想要转让宅基地的房子,必须征求本村村民委员会和乡级政府的批准。其次,受让人必须是本村村民,并且无住宅或宅基地,但拥有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此外,“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子若是没了,那地也就随之“消失”,不再属于子女。所以子女一定要避免房子的大拆大建,并保护好房子的完整性。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介绍。并解答了宅基地继承相关拆迁补偿、农村房屋翻建、转让等问题。希望本篇文章对您有帮助。

子女继承父母宅基地最新政策

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

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

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

父母过世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父母过世农村宅基地继承如下: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3、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居民户口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宅基证可以继承吗

法律主观:

宅基地是村民兴建房屋时使用的土地,要使用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并且经相关部门的审批。而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分配,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农村房屋所有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房屋下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因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证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欲,不是被继承人遗产,因此不得继承。,(一)坚持“房地一体”原则,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常年没有人居住,导致不能居住的状态,也就是倒塌了。这一种房子的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被继承的,必须是房子仍然可以居住,这种才能继承。,(二)翻建房屋要申请,在农村翻建房屋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房子旧了需要改善换新一下,以前这种在农村是不需要提出申请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就算城镇户口的子女有宅基地继承权,根据现有相关规定,翻建农房必须要提出申请。,(三)宅基地转让受限制,对农村宅基地政策了解过的都知道,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转让,有些人继承了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常年不在这里居住,想转让出去,如果要转让只能转让给同一个村子里面的人。因为宅基地继承政策的改革是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是给城镇户口的子女增收的。,(一)子女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直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个人财产,当农户去世之后,子女可以经村委会批准继承这部分房产,但前提是子女必须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否则也没办法继承。,(二)子女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将房子卖出,如果农户的子女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以选择将这部分财产转卖给当地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当然,如果不想买.房也是可以的,但是在村委会回收之前,子女不能再对房子进行翻新或者扩建等操作。,(三)若房子属于完全产权,可以直接继承,如果宅基地以上的房子是村民自行建造的话,那么房子就属于是完全产权。根据相关规定,这类房子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只需要子女到相关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的所有权即可,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经济组织给予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并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个人财产,不能依法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建造,可以作为遗产处分,可以继承。因此,农村宅基地证不能单独继承,继承人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继承房屋后,可有权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宅基地拆迁子女继承最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房产拆迁子女继承权是怎样的

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遗产之一,按民法典规定,继承规定如下:

1、法定继承顺序: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份额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遗嘱继承和遗赠:如有,则以此作准。

二、相关法律

《民法典》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农村宅基地继承的过程中,会用到许多的证件与证明材料,所以大家在自己的平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确权后继承有关规

法律分析:新规可以说是有了较大的改变,其中一个最直接也最大的改变是城镇户口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的。但是,这里是有规定的,第一,关于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宅基地统计是否会受影响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开解读,因为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一户一宅。按照上面的规定,一户是只能有一片宅基地的,比如说自己户口和父母在一起,那等于是一户,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再有宅基地的,再有也并不会得到确权。也就是说,当自己符合当地的建房规定,建了新房,但仍然和父母住在一起,那么自己新建的房子也是可以得到确权的,但如果不符合当地规定,比如说违建,在不合当地规定的农耕田上建房等等,这些仍然不会得到确权。第二,关于宅基地继承的问题,关于农村宅基地最大的一个调整,是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这在以前是不可以的,所以说这是个很大的调整。这表明,虽然自己的户口迁出农村了,虽然自己是城镇户口,但是仍然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并且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这解除了不少人的疑惑,同时也让很多人放下心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北京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

北京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住、生活而占有、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农村村民建住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应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城镇和集中居住点集中,禁止散点建房,鼓励农民进镇购房,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

申请宅基地申报材料:

1、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表;

2、农村村民户口簿、家庭成年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4、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公示证明材料;

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北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市规发〔2010〕1137号)的相关规定,由乡镇政府核发);

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就是我为朋友们整理的北京农村宅基地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国家是每年一个政策,大家要密切关注,申报的材料大家要提前准备充足,免去要用的时候手忙脚乱的麻烦。同时这些政策可以更好的利用废弃的荒地,达到资源最大化的利用。

法_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老人过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一、老人去世后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一)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二)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 宅基地使用权 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 房屋继承 人使用。如 继承人 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二、可以继承的几类人

农村老人在世时,要么由子女供养,要么无儿无女,由亲属供养,要么由村集体送至养老院集体供养。咱们分别来说一下。

(一)子女

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二)亲属

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时候,他的近家门亲属,比如同辈兄弟们中的某个孩子,会以过继,或者以顶门的方式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那么老人去世后财产房子就由这个人来继承了。

老人没有近家门亲属,也可由比较远一点的亲戚,在老人晚年的时候,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这个首先要征得老人愿意,也要经过村上同意后,才能搬到老人家里来与老人一起生活,老人去世后就由这个亲戚,继承老人留下的一切财产了。

老人没有什么家门和亲戚的,一直独自生活,晚年由村上派人照顾的,去世后留下的房子会由村上收回,一般也就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会被村上就那样一直放在那里的。

(三)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同时户口也已经外迁。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及“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使用权是有限的,原来的房屋不允许再进行翻建及新建,只能进行维修加固,等到将来有一天,父母的房子倒塌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之不存在了,将会被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另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户口并没有外迁。那么女儿依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也就可以再重新盖房子或者将其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独生子女并非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为了父母去世后,不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最好是父母可以立下遗嘱。因为我国遗产的继续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三、不能继承的几种情况

(一)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

(二)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

(三)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

未经任何审批,私自在耕地或空地上建的房子。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根本不能继承。

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在老人过世之后,农村的宅基地继承是一个大问题。因为他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很多,也关乎着我国的土地问题,所以在处理时千万不能大意。处理时一定要注意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两种情况的处理程序是不同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3

202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流程如下:

1、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3、对土地及地闹衫裂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液闭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5、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2021年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

好了,今天关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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