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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离异后女方的户口应该怎么办)

离异后女方的户口应该处理方法如下:1、夫妻离婚后,需要携带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信息修改;2、若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3、若房子没有判给...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我对“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的一些看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离异后女方的户口应该怎么办)

离异后女方的户口应该怎么办

离异后女方的户口应该处理方法如下:

1、夫妻离婚后,需要携带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户口信息修改;

2、若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

3、若房子没有判给女方,为了避免以后麻烦,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地,落户在爸爸妈妈的户口下;

4、女方迁移户口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证,然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迁入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证,携带迁出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迁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哪些材料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离婚以后女方的户口怎么办

离婚以后女方户口的处理方式如下:

1、不迁出,可以继续留在男方所在地,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2、迁回原籍,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3、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4、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

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是户口还可以继续保留在原户口所在地。

因为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户籍管理部门会在原户口本上盖一个“离婚”的印章。可以由女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

北京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

法律主观:

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 1、 夫妻双方离婚 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 办理离婚手续 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 婚姻登记处 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办理 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 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2、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 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4)迁往经常居住地 3、办理程序: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办一个户口本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一般是共同居住一处的公民立为一户。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所以,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如果离婚了女方的户口怎么办

分析解答

离婚之后女方户口处理方法如下:

1、女方在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这样男女双方户口都在当地,但各持有一个户口本;

2、女方可以申请把户口迁回婚前户口所在地,但一般需要取得婚前户口所在地集体组织的同意才行;

3、女方可以申请把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即*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

4、女方可以不迁出男方户口,这个需要看男女双方是怎样约定的,如果约定女方迁出,那女方就得迁出,不过建议离婚时迁出户口,以免以后有需用户口本时,因对方不配合而带来麻烦;

5、如果是男方在结婚时户口迁到女方,那女方自己的户口不用管,只需要协助男方户口迁出就行;

6、如果结婚时男女双方户口都在婚前户口所在地,那离婚后也不用管,不影响。

法律依据如下图:

离婚后女方单独立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一、异地离婚户口怎么迁

1、留在原地

夫妻离婚后,女方户口不一定是要迁出的,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必须迁出。

2、迁回原籍

根据当地户籍政策,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婚前原户口所在地。

3、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4、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二、办理条件是什么样的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3、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4、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5、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6、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7、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8、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离婚之后夫妻双方除了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之外,最想要处理的事情便是异地离婚户口怎么迁,当然如果想要迁移户口的话那么是一定要去当地的派出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第二十一条 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离异后女方的户口应该怎么办)

好了,今天关于“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离婚后女方户口新规”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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