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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2022)

小微企业所得税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

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今天,我将和大家探讨关于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今日更新,以期为大家带来新的启示。

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2022)

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2022

小微企业所得税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包含于小微企业内的个体工商户,除依旧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优惠以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4、小微企业(包含个体)的纳税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就能享受增值税全免,若开专票则按3%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2022年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是什么:

1、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征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50%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计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按10%计税。不符合小微利企业要求的公司,在年中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符合小微利企业要求的,可要求的,可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今年年初,因不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可在下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中抵扣多缴企业所得税;

2、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小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年度最终结算不符合小微利企业要求的,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如果是按季度交纳税收的,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二十五计入纳税所得额后,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1: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普通纳税人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在50%的税收范围内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附加费.附加地方教育。优惠2: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利企业条件的,2021年相应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征12.5%计入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50%计入应纳税额;2022年,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征12.5%计入应纳税额,对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25%计入应纳税额,上述均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2022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纳税义务发生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按照以往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2.2022年,个体户还可以申请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收政策应该不陌生。个人经营所得税按核定征收纳税,个人核定税率在1%左右,然后再减半,个人所得税为0.5%。

3.免征合格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创客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自用并提供给孵化目标的房地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4.继续放宽初创科技企业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应纳税额。

二、2022年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2022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于企业来说,25%是最基本的税率;小微利企业应纳税额在100万以内的,先乘以25%,再乘以相应的税率,100万以上300万以内的,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是:先乘以50%,再乘以相应的税率。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再减半征收,即对于100万元以内的部分,实际税负率为2.5%,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2023年1月1日前为2.5%。在规定时间内,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计算方法乘以25%乘以20%的税率,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乘以50%,再乘以120%的税率。对于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已认定的先进技术服务企业,在乘以相应税率前,需要乘以15%。

三、2022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预缴增值税3%的项目暂停。

2.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减征25%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包含在小微企业中的个体户,除仍可享受核定征收优惠外,应纳税额不超过1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4.小微企业(包括个人)的纳税身份为普通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全免。如果开具专用票,将按3%的税率支付优惠政策。

四、2022年税收减免政策优惠是什么?

1.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自2021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注:要求一般纳税人、重点票、普通票全部纳入15万定额,超过一分钱全额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分阶段减免

2022年,普通纳税人实行1%的增值税税率政策。自2020年起,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收入降至1%征收率。享受两年后,这项政策将继续增加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20%。我国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征25%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50%计入应纳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征收.停止征税和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法.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征税.停止征税和减税.免税.退税.同等税收法规和其他补税.行政规章制度冲突的决定。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022

一、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二、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五、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累计情况,计算减免税额。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六、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没有了,其实是错误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不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适用原优惠政策,月度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样注意开具专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并非一回事,小规模纳税人是站在增值税的角度划分的,将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联系四个季度)超过500万元的,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若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未超过500万也可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是站在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定义的,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公司。

企业可能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两费一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年12号)文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若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则纳税人享受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则相应的附加税费也无需再缴纳,需要正常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25%×20%=5%。比如某小微企业2022年实现年度利润为250万,纳税调整额为+30万,则该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0×2.5%+(250+30-100)×5%=6.5万。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标准参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规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度预缴)或第9个月(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个季度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若放弃预缴阶段享受该政策的,可以等到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7、安置残疾职工加计扣除

2022所得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微企业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包含于小微企业内的个体工商户,除依旧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优惠以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4、小微企业(包含个体)的纳税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就能享受增值税全免,若开专票则按3%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1、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包含于小微企业内的个体工商户,除依旧可以享受核定征收优惠以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4、小微企业(包含个体)的纳税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就能享受增值税全免,若开专票则按3%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一条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

(三)项规定,按季纳税的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7月纳税申报时,申报的2016年5月、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2023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如下: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除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除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小微企业税收最新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最高减征50%;三、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最高减征50%;五、资源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最高减征50%;六、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最高减征50%;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小规模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减征50%;八、耕地占用税:小规模纳税人耕地占用税最高减征50%;九、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100万元以下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十、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实际税率为2.5%;十一、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到3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10%;十二、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十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十四、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十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减征50%;十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暂免征收残保金;十七、未达起征点的娱乐服务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十八、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法律依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第三条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第二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第二条 (四) 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 (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第七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有哪些?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

(一)政策要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姿枯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相关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罩册凯(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内容

(一)政策要点

1.除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除烟草制造业以外的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制造业企业是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在10月份预缴享受。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上半年(2021年为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也可以选择10月份预缴时,不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统一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4.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5.企业共同合物唤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6.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二)相关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

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2022)

好了,今天关于“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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