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变更离婚协议有什么流程(离婚协议可以更改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我对“自愿变更离婚协议有什么流程”的一些看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可以?:
(1)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
(2)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3、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4、是不是得女方和南方去公证处双方签字才行还有就算不可以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5、办理病退的话,拿到离婚协议(内容不向他)这个可以作为申请办理的一种证明吗?:你这话表述不清,猜测意思应是:女方病退,男方凭女方的身份证能不能到公证处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并以女方病退有病在身作为不能到场的理由?
如果是这意思,公证处不应仅凭女方的病退证明、身份证就给做离婚协议公证,而应再电话或是上门征求女方的意见。
6、如果,双方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此前双方可以将之前写的离婚协议作废或修改并公证,如果男方手里有女方的身份证、病退证明的,有可能能做公证。
7、建议:女方可以向男方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和病退证明,不要给男方可乘之机、给自己留下隐患,如果男方不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怎样更改离婚协议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离婚协议二次变更流程
一、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双方协商修订。如已经办理完毕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不能修改。《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明文规定。离婚登记手续完成以后,宣告双方离婚事实已经成立,所有的离婚材料已经成为事实,归档统一管理。因此,不能再进行变更。以上是关于离婚协议变更程序的回答。 二、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流程
变更离婚协议书要分情况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话,离婚协议可以变更的,为避免以后有问题,可以去公证一下。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那就得看情况了。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双方自愿变更离婚协议流程
双方自愿变更离婚协议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一般乡镇人民政府都设有结婚登记处,在双方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同时要注意出具相关材料:(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 本人的结婚证;(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四)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修改离婚协议去哪里改
修改离婚协议去哪里改可以在人民法院进行变更离婚协议,只需再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明确废止原协议即可。
只要协议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会生效。如果防止发生纠纷,可以到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诉讼来更改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的生效要件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无效,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起诉离婚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如下: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修改离婚协议书是可行的,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的协议,只要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则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也不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和认可,但是可以至公证处进行公证也确保减少日后出现纠纷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流程
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是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不过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流程
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流程如下:若尚未生效,只要当事人协议一致,即可变更,无特定流程。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之后,离婚协议就生效了,那么此时就无法变更离婚协议书,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如果还没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当事人只需要重新拟定一份离婚协议即可变更离婚协议书,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流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民政协议离婚的,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离婚登记完成之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那就得看情况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可见,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是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双方自愿更改离婚协议,到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要更改离婚协议需要经过法院判决。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八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百度百科——离婚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问题解释二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条例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自愿变更离婚协议有什么流程”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