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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电子数据等,而聊天记录属于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电子证据。只要内容真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就可以作为证据。同时网络...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请告诉我。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电子数据等,而聊天记录属于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电子证据。只要内容真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就可以作为证据。同时网络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特征,网络聊天记录的取证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隐私。

证据必须具有实体法所规定的特定形式,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如果是当事人提供的聊天记录,一般要想得到法院的认可,须经公证机关作相应公证。当然基于稳妥考虑,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收集。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法律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真相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在当事人进行的民事活动中形成,其内容可以被对方知晓,且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复制再现。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关联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它必须是与案件所要查明的事实存在逻辑上的联系,从而能够说明案件事实。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第三,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兴证据,其作为证据收集应当不同于普通证据的收集。不论是当事人提供,还是人民法院主动收集,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吗

该软件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使用的。需要注意,除了提交聊天记录的截图外,一定要保存好作为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即使一审胜诉,对方也可能上诉或申请再审,在裁判文书未生效之前,请妥善保存原始载体。

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和电子数据等,而聊天记录属于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电子证据。只要内容真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就可以作为证据。同时网络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特征,网络聊天记录的取证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隐私。

一、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答案是肯定的。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使用的。提交聊天记录证据要注意几点:

1、除了提交聊天记录的截图外,庭审中法官会核实作为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一定要保存好,即使一审胜诉,对方可能上诉或申请再审,在裁判文书未生效之前,请妥善保存原始载体。

2、聊天信息要提交本人的信息页面,聊天过程中可以提及对方的身份信息,让对方确认。

3、如果不掌握聊天对象的实名信息,可申请法院调取微信实名认证信息。

4、聊天记录中可以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作出确认。

5、聊天记录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聊天记录真实性更具有证明效力。

6、聊天中涉及到视频、语音,应单独录成光盘和文字记录一并提交。

二、怎么提交电子数据证据

1。提供微信、支付宝记录作为证据的,建议对用户个人信息界面进行截图固定,包括本人及对方。

2。电子数据证据中包含音频的,建议提交与音频内容一致的文字文本,文字文本不能简略,可在重点内容部分用黑体字进行凸显。

3。电子数据证据包含视频的,建议提交备份视频后的存储载体,该载体应可以在一般播放设备上正常打开。

4。电子数据证据中包含、文本文件的,建议提交、文本文件的打印件,采用彩色打印更能还原现场的,需彩色打印。

5。展示电子数据证据的设备由当事人自行提供。常用设备主要有电脑、投影仪、音响等。

由于诉讼周期不确定,原始载体可能遭受数据丢失或删除等风险,在准备诉讼材料时建议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对电子数据证据的公证。

在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情形下,法律赋予了我们更多的保障,虽然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减少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聊天记录能算证据起诉证据吗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是“视听资料”的一部分,可以作为上呈法庭的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

1、首先是确认双方真实身份,如果双方都承认这一身份,或者从聊天记录的内容可以判断出双方身份的,则可以确认为双方真实内容。

2、对于聊天记录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果是双方现场在网络交谈,并经公证,应该确认数据的有效性。如果是事后采集的证据,则存在做假的可能。但仍然可以通过硬盘数据的原始恢复来判断数据真实,或者经向聊天工具服务商来查询其实性。当然,如果这也往往在刑事案件中通过技侦手段取得,普通民事案件一般比较困难。

3、对于聊天记录的时间性问题。一般来说聊天记往往为连续性的,因此聊天记录的审查,应该尽量从全面的角度审查,排除某一方断章取义的做法。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通信信息”“记录信息”“电子文件”等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都可视为电子数据,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具体来说,微信截图作为“通信信息”的一种,在本规定中明确其有效性。另外在本规定的解读下,具体到以下几种类型的信息均可被认定为电子数据:

1. 微博、博客、中间第三方平台等一系列网站发布的信息

2. QQ、微信、邮箱、短信等一系列通讯群组上产生的通信信息

3. 身份认证类信息、用户注册类信息、交易记录、登陆日志等记录在数据库中的记录信息

4. 文档、、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 其他利用数字化形式产生的信息

聊天记录可以当做证据吗?

法律主观: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至于聊天记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还是未知的。可以起到有效证明作用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聊天记录经过审查核实之后,如果符合这三性,那就是有效证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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